標下大工程還是設立分公司?南非【企業工作簽證】全解析:技術移轉計畫與團體名額申請秘辛
你剛在南非標下礦業開採、公共工程,或是準備設立新的生產基地嗎?當你需要把台灣信得過的技術團隊整批帶過去時,一般的個人工作簽證絕對來不及!南非的「團體工作簽證」允許企業先拿到一筆「用人額度」,再讓員工快速入場;而針對管理層,則有「內部調動簽證」可以運用。這兩種方案該如何搭配使用?技術移轉計畫又該怎麼寫才能過關?讓我們為你拆解企業佈局的關鍵一步。
一、南非企業工作簽證是什麼?先分清兩種工具

依南非《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No. 13 of 2002)及其施行細則,與「企業派駐」相關、最常搭配的兩種簽證是:
1. 企業內部派任工作簽證
- .核心精神:允許跨國企業把已在海外總公司或關係企業任職的員工,派到南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工作。
- .一般稱為 Intra-company Transfer Work Visa(下簡稱「企業派任簽證」)。
2. 企業大量用工簽證
- .核心精神:核發給「企業本身」的一張簽證,讓特定公司在一定期間內,可以僱用一個事先核定人數上限的外國員工。之後每位員工再以「企業員工身分」申請個別工作簽證或企業工作證明。
簡單講:
- .想把既有員工「調派」到南非: 用企業派任簽證。
- .想為南非子公司準備一個「可以用來請一批外國人」的額度: 用企業大量用工簽證。
二、企業內部派任工作簽證:適合怎樣的企業?

1. 基本定位與效期
- .法源:移民法第 19(5) 條及相關移民細則。
- .適用對象:
- .已在境外母公司、區域總部或關係企業任職的員工;
- .派往南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
- .簽證期間:
- .一次核發 最長不得超過四年;
- .依多數官方與專業說明,不得在南非境內延長或續簽,到期若要再派,通常須重新申請新案。
2. 核心申請條件(員工端+公司端)
依多個官方館處與專業機構的說明,常見條件包括:
員工端:
- .已在境外公司 受雇至少六個月,並具有效的僱傭合約;
- .具備與派駐職務相符的專業背景與經驗;
- .提供一般長期簽證所需文件:體檢、無犯罪紀錄、財力證明等。
公司端(境外+南非)須提供:
- .境外母公司出具的派任確認信;
- .南非分公司或子公司出具的接收函,明確說明:
- .職稱、職務內容;
- .派駐期間(不得超過四年);
- .員工只會在該職位任職。
- .雇主承諾書,包含:
- .保證員工在簽證到期時離境;
- .負責可能的遣返費用;
- .制定並執行「技能移轉計畫」,將部分專業移轉給南非公民或永久居民。
三、企業大量用工簽證:幫公司先拿到「外國人額度」

1. 這張簽證是給誰用的?
依南非多個官方與專業說明,企業大量用工簽證(Corporate Visa) 是先核給「企業本身」的一張簽證,適用對象通常是:
- .礦業集團、大型農場、營造公司;
- .其他需要長期聘用大量外國員工的企業。
它的功能是:
讓企業事先說明「我未來三年內大概要請多少外國人、做哪些工作」,
經勞工部與內政部核准後,再由每位員工個別申請自己的工作許可/證明。
2. 主要條件與 60% 本地用工要求
依南非官方及律師事務所整理,申請企業大量用工簽證時,企業通常必須:
- .說明「需要外國員工的原因與人數」,並提出職務內容、薪資水準;
- .取得 南非勞工部出具的證明,確認:
- .已盡力尋找南非公民或永久居民,但仍有缺口;
- .外國員工薪資與福利不低於本地同職級平均。
- .提供公司已在南非完成以下註冊的證明:
- .稅務(SARS)、失業保險基金、職災補償基金、公司登記(CIPC)等。
- .最關鍵:必須證明至少 60% 整體員工是南非公民或永久居民,且為長期雇用。
簽證效期方面:
- .企業大量用工簽證本身,一般 最長核發三年,到期可在合規情況下申請續簽。
- .每一位被納入此簽證下的外國員工,則會拿到對應效期的「企業工作證明/工作許可」,效期不得超過企業簽證本身。
四、申請流程
實務上須以南非內政部(DHA)、南非政府 Gov.za、VFS Global 及台北南非聯絡辦事處最新公告為主,下列僅為概略步驟。
(一)企業派任簽證流程(員工個案)
1. 規劃派駐職務與條件
- .確認派駐角色、職稱、職責、派駐期間。
2. 準備公司文件
- .境外母公司派任信;
- .南非公司接收信與公司註冊資料;
- .技能移轉計畫。
3. 員工個人文件
- .合約、體檢、無犯罪紀錄、護照、照片、財力證明等。
4. 向台北南非聯絡辦事處或指定 VFS 預約遞件
- .依當地公告方式送件,後續由內政部審查。
(二)企業大量用工簽證流程(企業端+員工端)
1. 企業端向勞工部與內政部提出申請
- .先向勞工部取得證明,再向內政部申請企業大量用工簽證。
2. 企業簽證核發後,員工各自申請工作許可/證明
- .每位員工再依企業簽證核定條件,向駐外館處申請自己的長期簽證。
五、權利、限制與家庭成員安排
1. 可以期待的權利與優勢
在合規情況下,持這兩類簽證的外國員工一般可:
- .在南非合法為指定企業與職務工作;
- .在簽證效期內多次出入境南非(以簽證標註為準);
- .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另行申請家屬或就學簽證隨行。
對企業而言,則多了:
- .派任簽證: 可直接自總部調派熟悉集團文化與技術的關鍵幹部;
- .企業簽證: 可一次取得「可用外國人額度」,之後批次為員工辦理,節省時間。
2. 必須留意的限制與風險
- .企業派任簽證 多數情況下不能續簽,也不能在境內變更為其他身分,到期多須離境再重辦。
- .企業大量用工下的員工證明,一般也不能在境內直接轉換為其他種類,但部分館處文件指出,如符合條件,仍可能在南非境內改申請關鍵技能工作簽證等,需要個案評估。
- .若企業未維持至少 60% 本地用工比例,或未遵守薪資與勞工法規,企業簽證及員工個別身分,都可能在續簽時被細查甚至不續發。
六、與永久居留(PR)與入籍的關係
- .企業派任簽證與企業大量用工簽證
- .本身都屬於臨時居留,並沒有明文規定「持有 X 年就一定拿到永久居留」。
- .實務上,若之後改以一般工作簽證或關鍵技能工作簽證長期受雇,且合法工作達五年以上,才有機會依《移民法》第 26(a) 或第 27 條相關規定申請永久居留。
- .取得南非國籍(入籍)
- .一般必須先取得 PR,並符合一定實際居住年數、語言能力與品行要求,才有機會申請入籍。
- .對台灣國籍持有人而言,未來如考慮入籍,必須一併評估中華民國國籍法、兵役義務(如適用)以及兩地稅務居民與全球所得申報等議題,建議事前諮詢專業律師與會計師。
七、常見FAQ
八、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下列多為英文頁面,實際申請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 .南非內政部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DHA)
- .官方「簽證類別與說明」、企業派任與企業簽證規定。
- .南非駐外館處網站(例如渥太華、布宜諾斯艾利斯等)
- .Intra-company Transfer Work Visa、Corporate Visa 細部文件清單與有效期間說明。
- .南非聯絡辦事處(台北)南非官方網站
- .「Corporate visas」「Types of visas and requirements」等頁面,是台灣申請人送件與預約的實務參考。
- .南非政府 Gov.za – Services for Foreign Nationals
- .對各類工作簽證與永久居留理由的總覽說明。
- .專業移民與律師事務所(示例:Cliffe Dekker Hofmeyr、Xpatweb 等)
- .對企業派任與企業簽證的流程、60% 用工要求與四年/三年效期整理,可作為實務補充參考。
九、結語:把「人怎麼進得去」放進南非布局的起點
對想在南非長期落地的企業來說:
- .公司架構,只是第一步;
- .怎麼合法、有效率地把「對的人」派進場,才是能不能順利營運的關鍵。
企業內部派任工作簽證,解決「核心幹部怎麼過去」;
企業大量用工簽證,處理「專案需要一整批外國人力怎麼安排」。
建議在規劃南非據點時,就同步把:
1. 集團公司架構;
2. 中長期人力規劃(幹部+大量人力);
3. 南非工作簽證組合;
4. 台灣端對外投資與稅務規劃;
一起納入藍圖,由同時熟悉南非和台灣制度的專業團隊協助設計。
本頁內容係依南非內政部(DHA)、南非政府 Gov.za、各駐外館處及 VFS Global 公開資料,並參考多家專業律師與移民機構說明彙整,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南非或台灣任一方之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建議。
實際申請前,請務必以最新官方公告為準,並向具南非與台灣實務經驗之合格專業人士諮詢後再行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