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包租婆看過來!只要證明有穩定的租金收入,就能全家移居多明尼加享受優惠福利的富足生活|多明尼加被動收入/租金居留
你在台灣是不是已經過著靠收租金過日子的生活,想要換個環境體驗不一樣的人生?其實你的房租收入不只能養活你,還能幫你拿身分!多明尼加政府非常歡迎擁有穩定海外收入的資產階級,只要出示你的租約或投資證明,不需要在當地工作,也能快速申請永久居留權。這篇文章將教你如何把你的資產證明變成一張通往加勒比海的通行證。
一、什麼是「多明尼加被動收入/租金居留」?

在多明尼加移民制度中,針對「有穩定被動收入的外國人」設計了一條專門的居留路線,官方歸類在「投資居留計畫」之下,服務名稱為「以被動收入取得居留之投資居留類別」。
依移民總署的說明,此居留:
- .對象是希望在多明尼加建立居留身分、且每月有固定被動收入的外國人;
- .要求最少每月 2,000 美元 的「永久性收入或租金」,且須來自國外企業或機構;
- .初次核發為一年效期居留證,之後可依規定續證。
其稅務與優惠法源,主要來自 第 171-07 號「退休與外國來源被動收入優惠法」,明文提到「退休者」與「被動收入者」可在符合條件下享有特殊稅務與居留優待。
二、申請條件

1. 被動收入/租金條件
依法律與移民總署公開資訊,申請人需符合:
- .每月被動收入至少 2,000 美元,可為:
- .海外不動產租金;
- .海外公司股利;
- .海外銀行存款利息或投資收益;
- .其他可被認定為「固定、永久性被動收入」之來源。
- .若攜帶受扶養家屬(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每一人需額外增加 每月 250 美元 的被動收入。
- .收入必須來自境外公司、機構或投資標的,不包含薪資性質收入。
申請時,通常須提出:
- .支付這筆收入的公司/機構正式證明,說明金額與可持續性;
- .銀行開立的收款證明或對帳單,用來佐證實際匯入情況。
2. 個人基本資格
大致包括:
- .持有效期至少 6 個月的護照;
- .過去 5 年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需翻譯與認證/加簽);
- .出生證明、婚姻或同居關係證明(申請家屬時使用);
- .指定醫療機構體檢;
- .向多明尼加保險公司購買「保證保單」(類似擔保機制,由移民總署指定公司承作)。
法律本身並未設「最低年齡」,重點在於收入性質、金額與穩定度是否符合。
3. 台灣端合規提醒
對台灣申請人而言,還要同步思考:
- .外匯與洗錢防制:
被動收入匯入多明尼加、日後資金匯回台灣,涉及銀行申報與洗錢防制規範。
- .稅務申報:
海外租金、股利與利息等,多屬我國海外所得範圍,可能影響綜合所得稅及基本稅額。
- .文件認證:
例如房屋權狀、租約、投資契約、公司股權證明,通常需經翻譯、公證與加簽,建議事先安排時程與預算。
三、申請流程

實際流程可能因駐外館內規與個案不同而調整,請以多明尼加官方公告為準。
Step 1|整理被動收入文件
- .盤點被動收入來源:
- .海外房租、股利、利息、長期投資收益等。
- .向支付單位索取正式證明,內容通常需包含:
- .申請人身分、收入種類;
- .每月金額、支付週期;
- .預期可持續發放之說明。
Step 2|文件翻譯、公證與認證
- .無犯罪紀錄、出生證明、婚姻文件、收入證明等:
- .先在台灣完成公證;
- .再依多明尼加駐外館要求辦理加簽或其他認證手續。
Step 3|向多明尼加駐外館申請被動收入/租金居留簽證
- .多明尼加外交系統將此類簽證歸類為「居留簽證」,通常標示為租金居留簽證(RS 類居留簽證)。
- .需遞交:簽證申請表、照片、護照、無犯罪紀錄、收入證明、體檢報告等,核准後會在護照上加簽。
Step 4|持簽證入境,向移民總署線上送件
依移民總署線上服務流程:
1. 在官方線上系統註冊帳號,選擇「以被動收入取得居留」服務類別。
2. 填寫申請人資料,並上傳掃描好的文件(JPG 格式)。
3. 線上繳交規費並預約體檢與現場遞件時間。
Step 5|體檢、繳費與領取居留證
- .於指定醫療機構完成體檢,並於規定期限內繳費。
- .將所有正本文件交至移民總署,包含保證保單與銀行證明。
- .審理時間官方參考約 45–90 個工作天,視不同說明與實務情況而定。
- .核准後取得一年效期的被動收入/租金居留證,之後可依規定續證。
四、可以享有哪些權利與「福利」?
1. 居留與出入境權利
- .在居留證有效期間內,申請人可在多明尼加合法居住、出入境。
- .實際上仍須注意「實際居住天數」與續證時的實際居住要求。
2. 稅務與財產優惠
依第 171-07 號法律與相關解說,符合資格的退休者與被動收入者,可在多明尼加享有部分稅務優待,包括但不限於:
- .對申報之境外退休金/被動收入採優惠稅制;
- .首次購買自用住宅的不動產移轉稅減免;
- .不動產持有稅、資本利得稅、股利與利息稅,部分情況可打折或免除;
- .搬遷時個人與家庭用品可享一定額度之進口關稅豁免,特定情況下自用車輛也可能適用優惠。
⚠️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 .優惠適用條件與稅率細節,必須由當地專業會計師依最新法令與個人情況逐案計算;
- .這些優惠不會延伸到台灣,台灣仍有自己的海外所得與基本稅額規定。
五、親屬與家屬安排
1. 可以帶哪些家人?
依移民總署與法律說明,符合條件的被動收入/租金居留持有人,可為下列人員申請家屬身分:
- .合法結婚之配偶;
- .未成年未婚子女(含依法收養子女);
- .在符合依賴條件下的成年子女(例如因就學或身心障礙)。
2. 收入與保險條件
- .每位直系家屬需額外增加每月 250 美元被動收入。
- .家屬須納入保證保單與醫療保障範圍。
3. 其他親屬(父母等)
目前沒有「因被動收入/租金居留就一律可為父母取得長期居留」的普遍規定;若有特殊醫療或人道因素,通常需以其他簽證或個案方式處理,核准與否由主管機關裁量。
六、能否取得永久居留與入籍?
1. 永久居留與居留穩定性
- .依移民一般法,退休與被動收入居留屬於「投資居留計畫」範圍下的高階類別之一,多被視為「直接核發較高等級居留」而不是一般暫時居留。
- .不過,居留證本身仍有有效期限,申請人須定期換證,並維持被動收入條件與實際居住要求。
2. 入籍與取得多明尼加國籍
- .實務上,持有投資居留(包含退休與被動收入類別)一段時間後,可作為申請歸化的基礎之一;一般法律與內政部文件顯示,透過投資途徑申請歸化時,需持有投資居留證至少一段時間,檢附無犯罪紀錄與其他文件。
- .但核准與否完全由主管機關裁量,且年限、條件可能隨政策調整,無法視為固定年份後一定取得護照的保證方案。
3. 與台灣相關的注意事項
- .一旦涉及申請他國國籍,可能牽涉中華民國國籍保留或喪失、兵役義務(如適用)、稅務居民認定與全球所得課稅等議題。
- .規劃「入籍」之前,建議務必同時諮詢台灣與多明尼加兩地具國際案件經驗的律師與會計師。
七、常見 FAQ
八、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建議優先參考下列官方或高可信度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多明尼加移民總署 – 以被動收入取得居留之投資居留服務頁面:
詳細說明「以被動收入/租金取得居留」的申請資格、文件清單、線上流程與官方費用。
- .多明尼加政府單一服務入口:
整合各項居留服務,包含退休、被動收入與投資類別之線上申請說明與連結。
- .第 171-07 號退休與外國來源被動收入優惠法:
為退休與被動收入類別稅務優惠與收入門檻的核心法源,明定每月 2,000 美元門檻及每名家屬 250 美元附加條件。
- .外交部簽證服務 – 居留簽證(租金類):
載明租金居留簽證所需文件、程序與注意事項,是申請居留前必經的簽證階段。
- .多明尼加投資與外國人居留專業法律與稅務文章:
對被動收入/租金居留的適用情況、實務操作與稅務影響有更多案例與說明,可作為解讀法規之外的輔助參考。
九、結語:把多明尼加被動收入/租金居留當成「多一個現金流+居留的工具」,而非「快速致富的捷徑」
如果你:
- .已經有穩定、合法的境外被動收入(房租、股利、利息等),且金額達到法定門檻;
- .想在不大幅變動現有投資配置的前提下,為自己與家人多準備一個海外居留選項;
- .願意同時遵守台灣與多明尼加在外匯、稅務與居留上的各項規定;
那麼,多明尼加被動收入/租金居留,確實可以成為你「海外資產與居留規劃」裡值得認真研究的一塊拼圖。
本頁內容係依多明尼加官方管道(移民總署、政府服務入口、外交系統與第 171-07 號優惠法等)及台灣公開資訊彙整,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多明尼加或台灣任一方之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建議。實際被動收入/租金居留申請程序、收入門檻、稅務優惠與審核規定,請以多明尼加政府最新公告與台灣合格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