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圭留學與居留申請資訊|台巴科技大學招生查詢
台巴科技大學(UPTP)由臺灣與巴拉圭合作設立。規劃赴巴拉圭就學,應分別確認學校招生條件、課程認可及適用的居留程序。臺灣申請人的資格、招生管道與可申請的補助,請依當學年公告向校方確認;錄取與居留核准須分別辦理,不能僅因邦交關係推定享有專屬待遇。
一、赴巴拉圭就學與居留程序如何區分?

1. 一般臨時居留與就學活動
依巴拉圭一般居留制度,擬在當地從事合法活動者,通常先依規定申請臨時居留,再依法申請轉永久居留;法定例外另依適用程序辦理,入學或從事活動本身不等於取得居留。
依現行《移民法 6984/22》,一般臨時居留效期最長 2 年,得依規定申請同期間延長;原列「再延長一次」是否為適用上限,仍須向移民主管機關確認。一般轉永久程序須先有臨時居留,法定例外另論;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及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巴拉圭長期留學與進修居留」是內容主題說明;實際申請仍須依一般居留類別及適用條件辦理,不能把它當作獨立簽證名稱。
以在巴拉圭就學為目的者,仍須依一般臨時居留程序及個案要求申請;合法學校或中長期課程本身,不代表已符合全部居留條件。
就學本身不等於取得臨時居留;初次申請須依一般臨時居留程序及個案要求辦理。以下一般轉永久居留的學生財力證明,不能直接當作初次臨時居留核准條件。
2. 適用的「長期就學/進修」情境
以下列出擬就學或進修的情境,供分別核對入學與居留要求:
- .擬在巴拉圭大學或研究所就讀學位課程者,須分別核對課程認可、入學及居留要求
- .擬在當地語言學校修讀中長期西班牙文課程的成年學生:課程及居留適用條件仍須確認
- .擬參與技職學校、專業證照或長期培訓計畫者:各課程的認可及居留適用條件須分別確認
- .在當地國高中就讀的未成年學生(學生及陪同家長各自的居留資格與文件,須分別確認)
移民主管機關一般轉永久居留頁所列學生財力類別,適用成年且就讀基礎、中等或高等教育的學生,須提出在學、學業延續及相應財力文件;未成年人的居留文件與法定代表人安排另依適用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與適用對象

1. 個人基本條件
以下個人條件須按一般臨時居留或轉永久居留的實際申請程序逐項核對,不能將不同程序的文件清單合併視為通用條件:
- .年滿 18 歲並非一般臨時居留的一律申請門檻;未成年人另依父母陪同或監護安排提出相應同意、身分及居留文件,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依移民總署暫居清單提供適用國家的刑事或警察紀錄;是否准許居留,另依法定刑事背景條件審查。
- .健康狀況良好(多半需體檢證明)
- .以臺灣普通護照入境時,護照有效期須不少於 6 個月;申請暫居另須提出有效身分文件。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應依實際居住紀錄提出適用國家的刑事或警察紀錄並如實申報;涉及達法定刑度條件的故意犯罪受追訴、定罪,或反覆犯罪者,移民總署得依法拒絕暫居。
臺灣普通護照持有人符合互免簽條件時,一般可免簽停留最長 90 天,護照須至少有效 6 個月;回程或續程機票等文件供入境查驗,准否入境及實際停留期間由巴拉圭境管機關審查。原列「無重大犯罪紀錄」的概括條件仍須依個案確認。以學習為目的,應事先向巴拉圭駐臺大使館申請合適簽證。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免簽觀光停留與長期就學居留須分開;以學習為目的,應事先向巴拉圭駐臺大使館申請合適簽證,長期居留再依移民總署規定辦理。
2. 學校與課程條件
就學安排與一般臨時居留申請,應分別確認:
學校及課程的認可、註冊與在學文件要求須另行核對;一般臨時居留仍按其官方清單及個案補充要求辦理,不宜僅憑在學證明判定已具備居留資格。
下列教育機構與課程,仍須分別確認其認可及申請要求:
- .公立或私立大學、研究所:課程認可與入學資格須另行核對,不能僅以機構類型判定居留資格
- .語言中心或語言學校:課程認可、長度及時數要求仍須確認,不宜僅因課程較長就推定較符合居留審查
- .技職學校、專業培訓中心:須按具體課程確認認可及居留適用條件
- .中小學校:學校認可及入學條件須確認;未成年人的居留文件另依父母陪同或監護安排辦理
一般轉永久居留的成年學生財力類別,依授課方式列出就學證明要求:
- .成年且在巴拉圭實體就讀的學生:須提供在學或校方正式學生證明、學業延續文件,以及能證明臨時居留期間學業延續的學費、註冊費繳費或學校成績紀錄;原列僅「最近一個月」的收據不能概括取代完整要求。
- .未成年就學者:一般臨時居留官方頁另列未成年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請要求,不能直接套用轉永久成年學生財力類別;學校文件是否另需提出,應按其實際申請程序確認。
這也代表:
- .一般轉永久的成年學生財力類別亦列遠距或線上就學,包含巴拉圭境內或境外學校出具的證明;仍須符合就學延續、文件及生活資力要求,不能把純線上課程一概列為不適用,也不表示任一課程均可核准居留。
- .選校前應確認機構、課程與授課方式的認可情況;實體校址本身不能取代教育認可或居留條件查核。
3. 經濟能力與財力證明
以下依一般轉永久居留頁「經濟能力證明選項」的成年學生類別說明,不能替代初次臨時居留的文件清單:
- .證明符合學生類別及學業延續要求:
- .依授課方式提出在學或校方正式學生證明;原列「學生證」能否替代所需正式文件,須向移民主管機關確認
- .提出能證明臨時居留期間學業延續的學費、註冊費繳費或學校成績紀錄,並依實體或遠距授課方式備妥相應文件
- .另以適當且可核驗的文件證明生活資力,不能僅以學生身分代替:
- .若由自己負擔,須提出可核驗的本人收入證明;銀行存款文件是否足以符合個案要求,仍須向移民主管機關確認
- .若由父母等學生類別列明的親屬負擔,須證明親屬關係、實際提供資源及扶養人的身分;配偶扶養另列於受扶養者類別,不能將兩類清單混用。原列扶養宣誓書能否滿足個案要求,仍須確認。
本頁所引學生財力附錄適用一般轉永久居留,未列學生一律須一次存入某固定金額;但不能據此斷言全部法規或個案均無保證金要求。適用程序、財力文件及補充要求仍須向移民主管機關確認。
三、申請流程步驟

以下流程為概略示意;實際文件與程序應依入境目的、所選課程及家庭狀況,分別向學校與主管機關確認。一般暫居申請須由本人到場,進度追蹤可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辦理。
Step 1:選擇學校與課程、確認入學文件
1. 評估自己的學習目標:語言班、學位課程、技職訓練或混合規劃。
2. 與學校確認:
- .課程時數與總長度(原舉一年制語言課程、四年制大學等僅為待核示例,須按所選課程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是否接受國際學生、對外國文件的要求
3. 依所選學校規定完成申請與註冊,確認適用文件:
- .依學校規定確認錄取通知或入學許可
- .依學校規定確認正式在學證明/註冊證明
Step 2:準備台灣端與國外文件
申請一般臨時居留,應依移民總署一般清單及個案補件要求準備;學校入學文件與轉永久居留的學生財力附錄須分開確認,以下列示不同程序可能涉及的文件:
- .有效護照等適用身分文件正本及經認證的影本
- .出生證明,以及依婚姻狀況適用的結婚證書、離婚判決或配偶死亡證明,須提出正本與經認證影本,並依適用規定完成文件驗證。
- .依實際居住紀錄及適用年齡提出刑事或警察紀錄;曾居住其他國家者,不能一律只準備臺灣良民證。
- .醫療健康證明(視當地要求)
- .學歷證明(是否需要及格式,依所選學校、課程的官方要求確認)
- .在學證明、學費繳費資料:轉永久居留的學生附錄有學籍及學業持續證明要求;一般暫居是否個案要求,須另向移民總署確認。
- .財力、收入或扶養資源文件:應按申請類別與個案要求確認,不將任何贊助人收入或存款證明直接視為符合要求。
臺灣文件的驗證與翻譯須依文件性質及適用協定分別處理:
1. 符合臺巴免除重複驗證協定範圍、且需驗證的公文書,應由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驗證。
2. 完成上述驗證後,依協定免再經巴拉圭駐臺使領館複驗;不適用協定的文件應另洽權責機關確認。
3. 外文文件須依移民總署規定譯為西班牙文,由巴拉圭註冊公共譯者,或服務所在地主管機關認可的外國公共譯者辦理;使用外國譯者時,譯本另須依適用程序完成驗證。
Step 3:依就學目的辦理入境並確認學校註冊流程
- .臺灣普通護照持有人符合條件時,免簽停留最長 90 天;但以學習為目的,應事先向巴拉圭駐臺大使館申請合適簽證。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依學校及簽證的適用要求安排報到、註冊與繳費,並確認可取得哪些在學或繳費證明;實際順序及文件以學校與主管機關要求為準。
Step 4:向移民總署申請臨時居留
依移民總署官方說明,臨時居留申請:
- .一般暫居申請須由本人到場辦理;進度追蹤可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辦理。
- .核對:
- .有效身分文件及依居住紀錄、年齡適用的刑事或警察紀錄;健康證明是否須附,仍依個案要求確認。
- .在學與學業持續證明:轉永久居留的學生附錄另有要求;一般暫居個案是否須附在學或繳費資料,應另行確認。
- .經濟能力相關文件:依申請類別及個案要求確認。
- .繳交適用官方規費。原列一般臨時居留(含預備居留與變更身分類別)約 2,787,550 瓜拉尼的金額已與本次查得官方費用不符,不宜作為現行報價;居留證明、逾期停留罰款等另按適用項目計收。請於申請前核對移民總署最新費用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依法辦理臨時居留期間,申請人取得預備居留身分;下列權利須在核發證件有效期間並符合法令要求下行使:
- .於預備居留證有效期間,依規定出入境巴拉圭
- .於預備居留證有效期間,在當地就學及從事合法工作
- .不得把案件尚在審理中,理解為預備居留證可不限期限使用;應依核發效期及移民主管機關要求辦理
Step 5:申領臨時居留卡與身分證、確認後續續期要求
核准後,你可以領取:
- .臨時居留卡:效期最長可達 2 年,可依規定申請延長相同期間;原列僅能延長「一次」的次數限制仍待個案適用規定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巴拉圭身分證(Cédula de Identidad):一般暫居獲准後可向國家警察身分識別部門申請,效期與臨時居留期間相同;原列開戶、辦門號、租屋、學校行政等用途,仍須依各受理機構的文件及審查要求確認。
若課程長度超過目前臨時居留效期,應在期限前確認續期或變更類別的適用程序;逾期可能涉及罰款及可受理程序的限制,不能以持續就學推定居留自動延長或必可轉永久居留。
四、可隨行親屬與家庭安排
1.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
學生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如擬申請居留,須分別確認適用類別與條件;不能僅憑學生已取得臨時居留,就推定家屬符合受扶養者居留資格。規劃時應區分:
- .學生本人:依自身就學目的與適用規定確認臨時居留申請
- .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依各自情況向移民總署確認適用居留程序及文件
文件通常包括:
- .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等適用的身分或親屬文件(依文件來源辦理驗證與西文翻譯;臺灣文件另依免除重複驗證協定確認程序)
- .主申請人或扶養人的居留與身分文件:依適用程序確認;轉永久受扶養者附錄列有扶養人的巴拉圭身分文件或居留證認證影本
- .扶養關係與經濟能力文件:應按申請類別確認,不能將家庭整體財力或扶養聲明一概視為充分證明
2. 成年子女與其他家屬
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家屬能否申請居留,須先釐清各自資格及實際扶養關係,不能一概套用相同依親途徑:
- .成年子女如在當地就讀,須依自身就學情況確認適用的居留申請,不因親屬關係或在學事實自動取得居留
- .父母陪讀與受子女扶養是不同情況;轉永久附錄對受子女扶養父母的規定,不能直接用來認定陪讀家長符合臨時居留資格
移民總署轉永久居留的經濟能力附錄列有受扶養者證明要求;該附錄應按實際親屬與扶養情況適用,不能直接當作一般學生家屬臨時居留的獨立申請路線。
五、居留權利與就學生活事項
1. 居留、證件效期與出入境
依法取得臨時居留或預備居留證後,應在各自有效期間及適用規定下行使下列權利:
- .在有效居留身分及文件範圍內合法居住與就學
- .在有效期間內,依出入境及文件查驗規定出境與再入境
- .持有效預備居留證期間,可就學及從事合法工作,仍須遵守適用法令與入學規定
但受僱仍須遵守適用勞動規定,雇主須依法通報;工時、職業限制、稅務及學校規定,應依個案確認,不宜只憑學生居留名稱判斷。
2. 申請巴拉圭身分證與確認日常服務所需文件
臨時居留獲准後,可向國家警察身分識別部門申請巴拉圭身分證(Cédula de Identidad),效期與臨時居留期間相同。
辦理下列日常事務前,請分別確認所需身分文件與申請條件:
- .申請銀行帳戶須按帳戶類型辦理身分核對及相關審查,請先向受理銀行確認所需文件與使用限制
- .辦理手機門號須依規定完成用戶身分登記;網路合約及所需文件請向電信業者逐項確認
- .與房東簽訂租約
- .醫療保險與其他公共服務須分別確認適用資格;IPS另有工作者及受益人登記程序,不能僅以持有身分證推定已取得醫療給付資格
留學居留與日常服務申請應分別確認;請依各項服務的適用條件準備文件。
3. 稅務與生活成本的基本觀念
- .巴拉圭稅制相對簡單,生活成本一般低於多數歐洲與北美城市,對長期學習者而言負擔較輕。這是多家國際資訊與顧問網站共同的觀察。
- .短期就學或沒有當地薪資,不能單獨用來判定整體稅務負擔;應依稅務居住身分、所得來源與類型及適用規定逐項確認
- .在巴拉圭工作或創業,應按實際活動與適用稅別確認登記及申報義務。稅務居民證明另有申請程序,須區分納稅人與非納稅人的文件要求,不能概括認定申請者一律須持有 RUC(稅號);臺灣所得申報及海外所得影響請另由合格稅務專業人士評估。
六、能否取得永久居留與入籍?
1. 由臨時居留轉為永久居留的一般原則
依移民總署與實務說明:
- .一般臨時居留最長2年,可申請延長相同期間;原「可再續一次」的次數說法仍待核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一般臨時居留最長2年;轉永久須按實際居留效期與官方受理窗口提出,並符合適用資格及經濟能力等要求,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臨時居留者無正當理由連續離境超過一年,移民總署得以附理由決定撤銷居留;長期離境前可向該署確認事前許可,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對「長期留學與進修」而言,這代表:
就學期間如持有適用的臨時居留,可依轉永久程序確認期程與文件;學生須另提出可核驗的本人收入或符合附錄要求的親屬扶養資源,不能僅憑在學、居住或沒有長期離境推定符合資格。
但是否核准,仍完全由巴拉圭移民機關依個案事實與最新法規判斷。
2. 未來申請巴拉圭國籍的可能性與條件
依巴拉圭國籍法與多個專業資料彙整:
- .外國人一般需:
- .依最高法院申請清單,自永久居留核准日起算至少3年,並須符合持續居住及境內實際住所等要求,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依規定證明在當地經常從事的職業、技藝、科學、藝術或產業等活動;學生另按最高法院清單提出就學證明,不能以投資或在學事實推定必可歸化
- .在歸化程序中接受任一官方語言及巴拉圭歷史、地理、國籍喪失相關憲法知識的基本考核,依最高法院安排辦理
- .符合品行要求,並依規定提交及接受刑事、警察與其他相關紀錄查核,不能僅以無重大犯罪紀錄代替全部品行審查
- .向巴拉圭最高法院提出歸化申請,依其文件、本人到場及律師協助等要求辦理;各階段法定程序與個案實際完成時間須分開確認
- .巴拉圭多重國籍須按適用條約、憲法互惠及相關規定確認,不能概括保證臺灣申請人適用。臺灣方面,取得外國國籍不當然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喪失國籍須依法經內政部許可;規劃歸化仍須分別確認兩國要求。
留學居留、永久居留與歸化分屬不同階段;就學或取得居留並不保證日後入籍,仍須分別符合持續居住、適用活動與品行等條件並經主管機關及法院審查。
七、常見 FAQ
八、結語:分別確認就學、居留與長期規劃
規劃在巴拉圭就讀語言課程、技職訓練或大學學位,須分別確認課程認可、招生資格及適用的居留程序。就學安排、入境停留與一般臨時居留申請是不同事項,不能把免簽觀光視為自動取得居留的途徑。持續就學不代表會在幾年內取得永久居留或國籍;永久居留及歸化須另依各自條件與程序申請,由權責機關審查決定。
安排個人或孩子的巴拉圭留學計畫時,可依學習目標、語言能力、生活安排與預算逐項評估。確認招生與居留要求後,再考慮是否適合自己的長期規劃;不宜把留學直接視為取得永久居留或國籍的承諾。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建議優先參考的官方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Dirección Nacional de Migraciones(巴拉圭國家移民局):查詢一般臨時居留(Residencia Temporal)及其他適用居留程序的文件要求;不能把本頁留學主題當作獨立學生簽證名稱。官方窗口:migraciones.gov.py
- .學校及課程認可:請按教育層級向權責機關查詢;高等教育可由 CONES 官方課程查詢及決議入口核對。學校認可與移民申請的文件及受理條件須分別確認。官方窗口:cones.gov.py
- .Universidad Politécnica Taiwán Paraguay(UPTP,台巴科技大學):由臺灣與巴拉圭合作設立,可從校方招生公告查詢申請程序;臺灣申請人的資格與適用管道,須依當學年規則向校方確認。官方窗口:uptp.edu.py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依用途及文件性質所需的文書驗證。符合臺巴免除重複驗證協定範圍且需驗證的公文書,經我國權責機關驗證後,免再經巴拉圭駐外使領館複驗;學歷、成績單等是否為個案必要文件,須分別依入學及居留要求確認。官方窗口:boca.gov.tw
本頁提供巴拉圭就學與居留的一般資訊,相關官方查詢窗口列於上方;仍有須依個案確認的內容,不構成法律、教育或移民建議。申請程序與居留條件請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招生資格與學費請向各校確認;需要個案判斷時,應諮詢適用法域的合格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