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創意與才華值多少分?【奧地利紅白紅卡-新創居留】 採「積分制」公平審核,學歷、經驗與語言能力都能得分,實力派創業家首選
奧地利紅白紅卡-新創居留採積分制,最低須達五十分,總分最高八十五分。申請人還須提出創新事業的商業計畫、親自對經營管理發揮實質影響,並證明新設公司至少有三萬歐元資本,其中至少一半為自有資本;達到積分門檻不代表必然核准。
一、什麼是奧地利紅白紅卡-創新創業居留方案?

在奧地利官方分類裡,「Start-up Founders」是紅白紅卡(Red-White-Red Card)的一個子類別,屬於創新創業、自雇型長期居留:
- .申請對象:非 EU / EEA / 瑞士國民的創業家
- .目的:在奧地利設立公司,開發並推向市場創新產品、服務、製程或技術
- .證件性質:
- .首次核發為 紅白紅卡(最多 24 個月)
- .持卡兩年後,符合新創轉卡條件並取得 AMS 書面確認者,可申請紅白紅卡 Plus;詳見下方轉卡條件。
- .工作型態:以 自雇創業者 為主,實際經營自己創立的公司
二、誰適合規劃這個創新創業居留方案?

特別適合以下族群考慮:
- .✅ 創新型新創創辦人
- .有明確產品/平台/SaaS/技術方案
- .希望以奧地利作為德語區與歐盟市場據點
- .✅ 已在台灣或海外創過業的創業家
- .想在奧地利再開一間「國際版本」的新公司
- .具備實際執行商業計畫的經驗
- .✅ 具技術背景的專業人士轉創業
- .如 AI、IoT、醫療科技、綠能、工業 4.0、數位平台等
- .想把技術商品化、產品化,並在歐洲落地
- .✅ 希望結合創業+長期居留的規劃者
- .不單只是拿居留證,而是想真正建立歐洲事業
三、申請條件總整理

⚠️ 本頁部分項目已依官方資料更新,尚有內容待確認。法規與金額可能變動,申請前須核對適用的官方最新規定;不能將本頁視為全部完成查核。
(一)創業與創新條件
依奧地利官方 Migration.gv.at 說明,要申請紅白紅卡 Start-up Founders,必須符合:
1. 在奧地利設立公司,目的為:
- .開發並推向市場創新產品、服務、製程或技術
2. 提出具體且一致的商業計畫(Business Plan),內容應包含:
- .產品/服務內容與創新點
- .市場定位與競爭分析
- .商業模式與財務預估
- .團隊角色與執行步驟
3. 申請人須親自對新設公司的經營管理發揮實質影響。
- .須證明實際的經營管理影響;官方文件清單要求提出公司章程,一人公司除外。
(二)最低投資資本與自有資金比例
根據奧地利移民官方網站:
- .公司需具備至少 30,000 歐元的資本(investment capital)
- .上述資本中至少一半須為自有資本(Eigenkapital)。
補充:
現行《外國人就業法》第 24 條規定的基本資本門檻為三萬歐元;積分表另有額外至少五萬歐元資本的加分規定。
額外至少五萬歐元資本可取得十分加分;仍須符合創新、商業計畫及實際經營等其他法定條件。
(三)積分制度:需至少 50 分
Start-up Founders 採用積分制,必須在以下項目中累積 至少 50 分:
1. 學歷與專業資格(最高 30 分)
- .完成專業職訓/與創業領域相關專業技能:20 分
- .完成至少三年制高等教育課程(學士等):20 分
- .在奧地利完成 Diplom、學士、碩士、博士學程或職業訓練:30 分。
2. 相關工作經驗(最高 10 分)
- .每半年相關工作經驗:1 分
3. 語言能力(最高 15 分)
- .德文 A2、法文 B1、西班牙文 B1,或波士尼亞文/克羅埃西亞文/塞爾維亞文 B1:相應項目為 5 分;語言類合計上限仍為 15 分。
- .德文 B1–B2 或英文 B2:10 分
- .德文 C1–C2:15 分
4. 加分項目(最高 30 分)
- .額外投資資本達 50,000 歐元以上:10 分
- .獲准加入奧地利育成機構,或取得奧地利新創資助機構的資助:10 分;須提出與相關機構的契約證明。
- .年齡不超過 35 歲:10 分。
總額最高 85 分,門檻為 50 分。
(四)新創紅白紅卡的一般條件與適用例外
除創業與積分條件外,還須符合一般居留要求:
- .有效護照
- .本類別主申請人不適用一般居留的合宜住宿權利證明要求;家屬須按其申請類別另行核對。
- .涵蓋所有風險的醫療保險(公保或符合標準的商業保險)
- .本類別主申請人不適用一般居留的生活費資力證明要求,但仍須符合新創資本及自有資本等專屬條件。
- .仍須符合公共秩序、安全及入境禁令等一般居留規定;由主管機關審查個案。
四、申請流程步驟

Step 1|規劃創業模式與積分盤點
- .確認創業題目是否具有「創新性」與「市場潛力」
- .盤點個人學歷、經歷、語言能力與年齡,計算積分
- .規劃公司型態(如 GmbH)、股權結構與資本額
Step 2|撰寫商業計畫與準備文件
依 Migration.gv.at 說明,需準備:
- .詳細 Business Plan(含創新說明與財務預估)
- .投資資金來源與資本證明(含自有資本比例)
- .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
- .語言能力須以官方接受的證書證明;德文或英文證書須於五年內取得。
- .以公司章程證明對經營管理的實質影響,一人公司依官方文件清單例外處理。
- .有效護照及六個月內的 45 × 35 毫米照片;主管機關可按個案追加刑事紀錄等文件,來源國別及文件效期須依受理要求核對。
文件須提出正本與影本;非德文或英文文件須附德文或英文譯本,主管機關可依審查需要要求文件驗證。
Step 3|向奧地利代表處或境內機關遞件
官方建議做法為:
- .可向依申請人住所管轄的奧地利駐外代表機關親自遞件。
- .也可在合法入境且合法停留期間,親自向奧地利管轄居留機關提出本類別申請;官方現行規定允許在此期間親自遞件者於原簽證或免簽期間屆滿後繼續停留,但須取得居留證後才可工作。
案件會被送至:
- .居留機關將案件送交 AMS(公共就業服務處)評估新創資格;取得正面意見後,仍由居留機關審查其他核發條件並作成決定。
- .是否符合新設公司開發並推出創新產品、服務、製程或技術,以及商業計畫等新創條件。
- .申請人的實際經營影響、法定資本與自有資本比例,以及積分門檻。
Step 4|核准、入境與領取紅白紅卡
若申請獲准:
1. 如需入境簽證,駐外機關會依核准程序通知辦理;不能把境外申請一概視為必須先持 D 類簽證。
2. 抵達奧地利後完成:
- .實際入住住所後,原則上須於三日內向住所管轄的登記機關辦理住址登記;紙本 Meldezettel 須由住宿提供者確認。旅館等住宿設施的登記方式與法定豁免另依規定辦理。
- .到主管機關按指紋、拍照
3. 依通知預約並親自領取新創紅白紅卡,取得居留證後才可從事核准的工作。
- .效期最長 24 個月
- .可在奧地利定居並以自雇身分經營自家公司
五、親屬部分: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如何一同前往?
新創紅白紅卡持有人的配偶、登記伴侶及未婚子女可依家庭團聚規定申請:配偶及登記伴侶於申請時須滿二十一歲,子女須未滿十八歲,包含收養及繼子女。
- .家屬須符合生活費、全面醫療保險及合宜住宿等一般條件;首次申請原則上須提出 A1 德語證明,法定例外另論。
-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紅白紅卡 Plus(家屬);紅白紅卡持有人的家屬適用此途徑無須配額。
- .家屬取得紅白紅卡 Plus 後:
- .享有不受限制的奧地利勞動市場存取權
- .可自由受雇或自雇工作,不綁定單一雇主
子女方面:
- .可在奧地利就讀公立、私立或國際學校
- .持紅白紅卡或紅白紅卡 Plus 在奧地利的定居期間屬長期居民-EU 可計算期間;仍須核對連續性、離境及其他核發條件。
六、持卡兩年後申請紅白紅卡 Plus:須符合轉卡條件
官方說明清楚寫明:
- .Start-up Founder 身分:
- .新創紅白紅卡首次效期最長兩年。
- .已持新創紅白紅卡兩年者,除一般居留條件外,須由 AMS 書面確認:公司僱用至少兩名全職人員,申請人親自對經營管理發揮實質影響,年營收至少二十萬歐元或已取得至少十萬歐元的後續融資,並實際提供或開發創新產品或服務;符合條件才可申請:
紅白紅卡 Plus
紅白紅卡 Plus 的權利:
- .固定期限定居
- .不受限制的勞動市場存取權:
- .可繼續自雇經營公司
- .也可以受雇於其他雇主
- .不再綁定特定雇主
新創紅白紅卡持有人如欲改從事受雇工作,可申請居留目的變更,改走非常高資格工作者、其他關鍵人員或短缺職業技術人員等紅白紅卡類別;須符合相應資格及積分要求,並提出具法律拘束力的工作聘書。已取得紅白紅卡 Plus 者的工作權,則依前述 Plus 規定認定。
七、從創新創業居留到奧地利 PR 與入籍
1. 取得長期居民-EU(Daueraufenthalt – EU)
依官方與實務說明:
- .原則上須於最近五年連續實際定居奧地利,並依離境及法定折抵規則核算年限。
- .持有紅白紅卡/紅白紅卡 Plus 等「定居性」居留
- .原則上須完成整合協議 Module 2(B1 德語及法律、社會秩序基本價值知識);證明方式及法定豁免依個案適用。
- .擁有穩定收入、醫療保險與適當住房
即可申請:
長期居民-EU 居留證(Long-Term Resident EU permit)
取得後:
- .取得無期限的定居權;實體居留卡每五年換發,長期離境可能導致居留權失效。
- .可自由受雇或自雇,不再受特定居留類型限制
2. 入籍奧地利的可能性
若考慮申請奧地利國籍,以下僅列一般入籍的部分條件,仍須由主管機關核對全部資格:
- .一般十年途徑要求十年合法連續居留,其中至少五年為定居,並須符合其他入籍條件。
- .一般須證明符合整合模組二所對應的 B1 德文要求;認可證明方式及法定例外另行核對,不能概括為人人均須參加同一考試。
- .另須依規定證明民主制度與基本原則、奧地利及所在邦歷史知識;國籍知識要求與整合模組應分別核對,並適用各自的法定例外。
- .一般條件包括無法院定罪、無境內外未結刑事程序,以及無頻繁或具特別不法程度的嚴重行政違規。生活來源原則上以申請前六年中三十六個月的固定規律自有收入平均計算,所主張的最後六個月須緊接申請之前。
奧地利原則上不允許雙重或多重國籍;申請歸化時,原國籍退出要求及法定例外須由主管機關依個案核對。長期居民-EU 與取得奧地利國籍是不同身分,應分別評估。
八、常見FAQ
官方要求是你要 計畫設立公司,並提交完整商業計畫與資本證明,實務上多會先以創業計畫+資金證明申請,核准後再在奧地利正式設立公司。
• 新設公司須有至少三萬歐元資本,其中至少一半為自有資本。
現行法定基本門檻與額外資本加分是不同要求,應分別核對。
實務上建議:
• 以 奧地利官方 Migration.gv.at 為主要依據
• 額外至少五萬歐元資本屬十分加分項目,不能據此保證核准。
Start-up Founders 只是第一階段的定居身分:
• 首次:新創紅白紅卡,效期最長兩年。
• 之後:須符合新創轉卡法定條件並取得 AMS 書面確認,才可申請紅白紅卡 Plus。
• 長期居民-EU 原則上要求最近五年連續實際定居、完成 Module 2 及符合一般居留條件;年限須依離境與法定折抵規則核算。
但如果:
• 有新的創業計畫可延續,或
• 符合其他紅白紅卡/藍卡等身分類別,則可在合法居留期限內評估「目的變更(Zweckwechsel)」可能性,前提是新路線本身條件足夠。
九、結語:創新+公司+長居
奧地利紅白紅卡-創新創業居留方案的邏輯,可以簡化為一條路線圖:
創新創業計畫
→ 新創紅白紅卡(效期最長兩年)
→ 紅白紅卡 Plus(開放勞動市場)
→ 符合最近五年連續實際定居、Module 2 及一般居留條件後,可申請長期居民-EU;年限另須核對離境與法定折抵。
→ 視需要再評估入籍可能性
如果你已經有想做的產品、平台或技術,又希望未來在歐洲有一個穩定據點,奧地利紅白紅卡-創新創業居留方案有可能會變成你進入歐洲創業生態與長期居留的一種方式。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以下為規劃奧地利紅白紅卡-新創創辦人(Start-up Founders)時,建議參考的官方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Migration.gv.at(奧地利政府移民平台):提供新創居留條件與積分資訊。基本資本門檻為三萬歐元,其中至少一半為自有資本;額外至少五萬歐元資本屬加分項目,不能混為同一門檻。
- .ABA(Austrian Business Agency):其 INVEST in AUSTRIA 業務協助國際企業及新創設立、擴展營運;WORK in AUSTRIA 業務則協助國際專業人才及雇主,包含移民居留程序諮詢。ABA 提供相關免費諮詢服務。官網:aba.gv.at。
- .AMS(奧地利公共就業服務局):依新創紅白紅卡程序評估申請資格並出具意見;居留機關仍須審查其他核發條件後作成決定。官網:ams.at。
- .FFG (奧地利研究推廣總署) 核心職能: 雖然主要是資助研發,但常協助判定技術創新程度,也是尋找新創補助的重要資源。 官網搜尋: ffg.at
- .臺灣文件驗證:奧地利台北辦事處列舉學歷、良民證等公家機構文件,說明應先經法院或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驗證,再經外交部及奧地利台北辦事處辦理驗證。驗證針對簽章,不表示確認文件內容;公司文件、資金證明及譯本的個別要求應依文件類型另向受理機關核對。官方指引:boca.gov.tw 及奧地利台北辦事處網站。
本頁部分內容已依官方資料核對,尚有個別事項待確認;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奧地利或台灣任一方之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建議。實際申請程序、創新性認定標準與積分審查規定,請以奧地利政府最新公告與台灣合格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