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 BEATS 遠距停留:歷史方案資訊與受理狀態待確認
巴哈馬 BEATS 曾提供海外遠距工作與就學的停留安排,但移民局官方年報記載方案暫停至另行通知,目前尚未核實後續重啟公告。本文僅整理歷史方案資料;官網或申請入口仍可瀏覽,不能作為目前受理的證明。申請資格、家屬安排與現行受理狀態均須先向主管機關確認,不作工作、學習或家庭生活成效承諾。
一、巴哈馬遠距延長停留計畫是什麼?

巴哈馬 BEATS 是曾供海外專業人士與學生遠距工作或就學的一年期停留方案。移民局官方年報曾記載暫停至另行通知,現行受理狀態尚待確認,不能直接按歷史方案送件。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以下為官方網站留存的歷史方案內容,並非目前受理或核准的承諾:
- .原方案為一年期居留許可,年度續期申請可獲考慮,總期最長三年;不是自動續期。現行受理及續期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對象:
- .歷史工作類別涵蓋提出雇主在職證明或適用自雇證明的海外遠距工作者;目前資格及受理須再確認。
- .歷史就學類別供在認可院校就讀、於巴哈馬遠距修課的學生參考;目前受理須先確認。
- .原線上流程所列約5個工作天屬歷史處理估計,不是核准期限;目前受理及處理時間尚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歷史方案供境外工作或學業的遠距安排,不得據此推定已取得本地就業或其他居留資格。
重要的是:這是一個「延長停留/暫時居留」方案,不是移民、也不是取得當地工作權或國籍的捷徑。
二、歷史方案的適用對象與限制

以下僅整理歷史方案的工作與就學情境,不能推定臺灣申請人目前可送件或適合採用:
- .遠距工作族:
- .歷史方案以海外遠距工作為背景,臺灣或其他地區工作者仍須核對自身資格及目前受理狀態。
- .工作類別歷史文件包括雇主信或適用自雇證明,不能只憑境外薪資或自有事業推定符合全部條件。
- .生活地點改變前,應評估工作安排及個人需求。
- .大學生/研究生:
- .原學校是否屬認可教育機構,以及遠距課程是否符合要求,須分別確認;不能只看學校位於海外或臺灣。
- .歷史學生方案以一學年遠距修課為背景;不能保證不影響學業,現行受理與服務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海外生活與其他居留規畫:
- .原以1–3年體驗生活的情境,不能當作目前可取得的停留期間;續期也不是自動核准。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投資或其他居留類別須另行核對資格,不能把歷史 BEATS 停留當作必然銜接途徑。
不那麼適合的情況包括:
- .想在巴哈馬找當地工作、領當地薪水。
- .原以收入、學籍與便宜長住判斷適合性的說法未完整核實;應分別核對資格、預算及目前受理,不以生活期待代替申請條件。
三、申請條件與文件重點

以下依官方網站留存的歷史 FAQ 整理;年報曾記載方案暫停,目前資格與文件仍須向主管機關確認:
1. 共同基本要求
- .原「年滿18歲」未在已讀官方 FAQ 核實為所有申請人的統一門檻,不直接作為現行資格。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歷史文件要求有效護照,現行護照及入境要求須另行核對。
- .歷史方案面向海外專業人士與學生;原「非巴哈馬公民」不足以界定所有適用國籍與身分,仍待主管機關確認。
- .歷史 FAQ 要求主申請人及家屬提出醫療保險證明;現行承保範圍及文件要求須再確認。
- .歷史 FAQ 在學生文件項目要求生活及返程財力,可採父母財務資料;不能逕自改為所有申請人完全相同的財力文件要求。
2. 遠距工作者(專業人士)
- .必須證明:
- .歷史遠距工作文件包括現職雇主的在職證明信;目前受理及個案文件須再確認。
- .歷史 FAQ 接受適用自雇證明,但未在已讀段落限定必須是公司登記或營業證明;具體文件仍待確認。
- .已讀歷史 FAQ 未列固定最低收入金額,不能據此推論沒有其他財力要求;目前資格及生活預算仍須確認。
3. 遠距就學者(學生)
- .歷史學生類別須提出認可教育機構的在學證明;目前資格與受理須再確認。
- .歷史學生文件須證明足以支付生活與返程交通,可包括父母財務資料;目前文件與受理須再確認。
4. 費用與年限
以下為舊版官方 FAQ 的費用資料;另一官方流程頁使用不同幣別表述,現行幣別、費率與受理均須先確認:
- .申請費:
- .舊 FAQ 列每位申請人25美元;幣別表述與另一流程頁不一致,不作現行收費依據。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舊 FAQ 列每位家屬另付25美元申請費;目前是否受理與幣別費率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專業人士居留許可費:
- .舊 FAQ 列主申請許可費1,000美元,原每年收費不能概括現行續期費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舊 FAQ 列每位家屬許可費500美元,原每年收費不能概括現行續期費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學生居留許可費:
- .舊 FAQ 列學生許可費500美元、連同申請費合計525美元;幣別、現行費率及受理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期限:
- .舊方案許可自核發起1年有效,不能作為目前必可獲得的年期。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舊 FAQ 表示年度續期申請可考慮至最長3年;不是自動續期,現行受理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四、申請流程步驟
以下僅整理舊官方網站的流程;現行受理未確認前,不應據此繳費或送件:
Step 1|歷史線上填表流程
- .舊方案網站曾連至移民局入口;網站可瀏覽不能證明 BEATS 現正受理,應先向主管機關確認。
- .歷史表單區分遠距工作與就學類別;目前表單及受理範圍須確認,不據舊流程直接填送。
Step 2|歷史文件與申請費安排
- .歷史文件依工作或學生類別區分,包含護照、醫療保險及相應工作或在學證明;財力資料的適用對象須按官方要求確認。
- .原25美元申請費及每位家屬另25美元屬舊資料,支付時點與幣別表述仍有疑點;目前受理未確認前,不依此付款。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Step 3|歷史約5個工作天估計,非核准期限;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歷史方案由移民局審查,核准後以電郵通知付款;原所有補件均以電郵通知的說法未完整核實。
- .原約5個工作天為舊版流程估計,不能保證審理或核准時間,現行受理須先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Step 4|歷史核准後付款與 QR Code 流程
- .舊流程表示獲准後以電郵通知支付許可費;目前受理及繳費程序須再確認。
- .舊流程付款後核發入境時出示的 QR Code;不能將持有該碼視為免除其他入境條件或必然獲准入境。
Step 5|歷史一年期續期安排;現行受理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舊 FAQ 僅表示年度續期可獲考慮;現行提出時點、文件及費率尚待核對,不能推定屆期繳費即可續留。
五、歷史方案內容與限制
1. 歷史方案的安排
- .原方案一年停留、續期最多三年的安排為歷史資料;需經審核,不是目前可直接取得的居留權。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歷史方案以境外工作或學業的遠距安排為目的;雇主及學校仍有各自要求,不能承諾工作、收入或學業不中斷。
- .原線上流程及約5個工作天屬歷史說明;刪除快速審核的推定,現行受理與處理時間須先核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舊方案以16個旅遊島嶼目的地作為推廣範圍,不能據此推定所有旅行與居住安排均無條件可行。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明確限制
- .歷史 BEATS 遠距安排不能視為本地工作許可;擬為當地雇主工作或接案,須另確認適用工作授權及例外。
- .不等於永久居留或國籍:本質是短期居留許可,不能直接轉換為永久居留,也不構成申請巴哈馬護照的資格。
.臺灣稅務須依居住身分、所得來源與適用制度判斷;海外所得不能概括為全部適用一般綜合所得稅。巴哈馬稅制與跨境義務仍待個案查核,宜由合格稅務專業人士確認。
六、家屬同行與子女安排
以下為歷史 FAQ 的家屬安排;目前受理、家屬資格及文件須先向移民局確認:
- .可隨行家屬:
- .配偶:舊 FAQ 有夫妻申請說明,不能省略各自工作安排及身分條件。
- .原未成年子女範圍與年齡細節,未在已讀 FAQ 核實完整定義,須由主管機關確認。
- .申請方式:
- .舊 FAQ 表示共同家屬由夫妻其中一方申報;不能將表單加入資料視為家屬已獲許可,目前程序須再確認。
- .舊 FAQ 每位家屬25美元申請費僅供歷史參考,幣別與現行費率仍待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家屬居留費用:
- .原專業主申請人每年1,000美元的說法,應區分歷史許可費與尚待核對的續期費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原家屬每年500美元的說法,應區分歷史許可費與尚待核對的續期費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家屬在巴哈馬期間:
- .家屬共同生活及就學須分別符合居留與學校要求;不能僅憑歷史家屬方案推定現行就學權利。
- .非工作家屬身分不能直接作為本地就業資格;工作須另確認適用許可或法定例外。
七、能否透過此計畫取得永久居留或入籍?
遠距停留、永久居留與國籍屬不同資格,不能以 BEATS 的歷史安排直接推定後續身分:
- .與永久居留的關係:
- .原至少100萬當地幣,須按指定經濟永久居留投資類別與其他條件確認,並非所有永久居留都以投資或房產為唯一途徑;持有期間等要求另須核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BEATS 停留許可本身不等於已完成指定投資,也不會自動授予永久居留資格。
- .與入籍/護照的關係:
- .一般歸化有永久居留、實際居住等條件;其他國籍類別須分別確認,不能將同一程序套用所有取得國籍方式。
- .原一年 BEATS 許可屬歷史暫時停留安排,不能單憑持有該許可推定符合國籍申請資格。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對臺灣申請人而言,是否可採用此歷史方案尚須先確認受理狀態與個人資格;不把長住體驗期待當作身分規畫依據。
八、常見 FAQ
九、結語:先確認受理狀態與個人條件
巴哈馬 BEATS 原以一年遠距生活為方案背景;目前受理未確認,不能將其當作可立即採用的海島生活安排,也不能承諾收入或學業不受影響。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原一年一申請的生活情境不等於目前仍可送件或續期。家屬、就業、稅務及其他居留需求須分別核對,不能只憑舊方案介紹決定採用。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安排海外生活前,應核對可用的居留類別、受理狀態、個人條件及實際成本,再評估是否符合自己與家人的需求。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建議優先參考的官方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Bahamas BEATS 官方網站:留存歷史資格、費用與問答,原申請費25僅為舊資料,不能稱為目前唯一申請窗口或受理證明。現行狀態與費用須向移民局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官網搜尋:bahamasbeats.com。
- .巴哈馬觀光部官方網站提供島嶼及住宿等旅遊資訊;相關網路與生活機能介紹不能作為個案服務品質保證。官網搜尋:bahamas.com。
- .臺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出發前應確認護照6個月以上效期、適用簽證及入境文件,並評估海外醫療與緊急後送保險。原巴哈馬醫療費用概括未完整核實;BEATS 舊保險要求不能證明現行受理。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官網搜尋:boca.gov.tw。
本頁整理 BEATS 歷史官方資料及臺灣公開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就業或移民建議。現行受理尚待確認,不能把此歷史方案當作本地工作授權;境外受僱與自雇應分別核對。實際程序、規費及處理時間,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個案要求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