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留學居留:就學與兩年居留門檻的適用條件
智利學生暫時居留須符合認可學校的就學、財力及其他申請條件;就學期間的工作亦有範圍、時數與通知要求。學生類別的永久居留申請及其年資,須依適用法規、實際居留與個別條件核對;完成學業或銜接工作,均不代表自動取得永久居留。申請前應分別核對學校招生、居留與後續身分的規定。
一、智利學生暫時居留是什麼?

智利「學生類別暫時居留」依第 21.325 號移民與外國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申請須核對學校認可、正式就學、財力及其他條件;課程是否適用,應按法令與 SERMIG 對應程序確認。
- .由智利國家移民署 SERMIG 辦理,屬於暫時居留的子類別。
- .以在智利國家認可的教育機構就學為目的;法令要求提出受認可高等教育機構的正式註冊資料
- .應按核准的學生居留條件就學;學位、語言或其他長期課程是否適用,須分別核對教育層級、機構認可與正式註冊要求
- .符合學生居留工讀條件者,可在法定每週時數內從事合法有酬活動,並須通知智利國家移民署及附契約副本
學生暫時居留適用一般最長 2 年的效期規定,實際期限由智利國家移民署依法核定。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延長,須證明仍持續原核准的學業及具足夠生活資力,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二、學生居留與長期停留的規劃事項

下列規劃須分別核對學生居留條件:
- .學生本人如規劃大學或研究所學習,須符合認可機構正式註冊與生活資力條件;家長陪同或另行就學的身分須分別確認
- .語言學校、學位課程與後續工作須分別核對資格;不能假定先讀語言課即可取得學生居留,或日後自動銜接工作身分
- .年輕專業人士若有南美市場或職涯規劃,仍須以實際就學與法定條件申請;學生身分本身不代表已符合其他國家或工作類別的規定
- .在台灣已有工作或事業、計畫留學一年以上的家庭,仍須分別核對就學、財力與各家庭成員的身分;觀察生活或日後考慮工作、投資,不等同已符合後續居留條件,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申請前也應核對下列情況:
- .短期遊學、觀光或停留不到一年的安排,須按實際就學內容與入境目的確認適用許可;不能僅以一年作為學生居留的資格分界,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學生居留須有符合規定的實際就學與在學身分;不能只以出入境需求替代就學條件
- .須證明有足夠資力負擔在智利停留期間的生活費用;財力形式及所需文件應按官方要求與個案來源確認
三、核心申請條件總整理

以下分別說明學生居留的資格與文件核對事項:
1. 基本身分條件
- .官頁的 18 歲條件出現在刑事證明要求;本類主申請人的年齡、未成年人適用身分及父母或監護人代理程序仍須分別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持有效護照並符合學生類別條件;臺灣護照的個別送件與文件處理仍應向主管機關確認。
- .刑事及移民違規情形須按法定禁止入境、拒發居留與其他相關規定審查,不能只以「重大」或「嚴重」概括是否符合資格
2. 申請必備文件(學生本人)
依智利國家移民署學生子類別及適用法規,應準備一般文件與學生類別文件:
1. 有效護照影本
- .境外申請時,護照自提出申請日起須至少仍有效 1 年;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成年申請人的刑事紀錄證明或同等文件
- .由原籍國或過去 5 年居住國的主管機關出具;若在原籍國以外國家居住未滿該期間,須依規定附期間內各居住國的證明。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原籍國刑事或司法紀錄證明,須在出具後 60 天內提出;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3. 近期證件照片
- .彩色白底,正面完整臉部、表情自然且雙眼睜開,不戴眼鏡、帽子等配件,依官方格式上傳。
4. 在學或註冊證明
- .須核對學校認可及正式註冊條件;法規明列智利國家認可高等教育機構,其他教育機構或課程應另確認適用資格。
- .官方清單列在學證明或註冊證明;錄取通知書能否符合個案文件要求,須按學校文件內容及移民署規定確認。
5. 足以支應在智利居留期間的生活資力證明
- .可提出銀行存款及本人名下定期匯款等資力資料;使用父母的存款或資助時,應另確認關係與可支用資金的證明要求。
- .由在智利的扶養人提出經公證的費用負擔聲明,並證明其收入。
- .如受領獎學金,須附載明期間、資助內容及就讀機構的獎學金證明。
境外文件須按規定辦理合法化或Apostille;非西班牙文或英文文件須附經主管機關授權的正式譯本。臺灣文件的前置驗證、後續轉驗與智利採認程序,應依文書種類向領事事務局及智利要證機關逐件確認。
四、申請流程步驟
申請流程應分別核對學校入學文件與移民署居留程序;以下依一般程序整理,個別學校與文件安排仍須確認:
Step 1|確認學校與課程
1. 先核對學校與課程是否符合學生居留規定;大學、研究所應確認國家認可及註冊條件,其他教育機構或課程另行確認。
2. 依就讀學校及課程的申請要求,準備學歷、成績與適用的語言能力資料。
3. 取得符合居留要求的在學或正式註冊證明;如學校提供錄取通知書,應確認其是否足以證明本次申請所需的學籍條件。
Step 2|依學生類別提出線上居留申請
- .境外首次申請依移民署公開指引,以本人帳戶或ClaveÚnica登入數位平台並選擇適用的學生暫居程序;實際欄位依當前平台及主管機關指示填寫。
- .依平台填表,提交護照、適用的刑事紀錄證明、在學或註冊證明及資力等所需文件。
- .依適用規費與通知完成付款;暫居規費按國籍核對,金額換算依當期官方公告辦理。
Step 3|等待審理與補件
- .依線上通知補交文件並完成送出;如案件進入領事補充審查,仍須依通知到指定智利領館辦理。
- .核准後依通知核對並下載電子居留許可(EE);這是證明暫居身分的數位文件,替代護照上的實體貼簽。
Step 4|入境後申請當地身分證
- .境外核准的居留自入境起生效,應於入境後 30 天內向智利民事登記與身分局申請身分證預約;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身分證可供身分核對;開戶、租屋與手機契約仍依各機構及個案文件要求辦理,受雇則另須符合學生居留的工作條件。
Step 5|必要時申請延長居留
- .如需超過原核准期間繼續就學,應在智利依規定申請窗口,透過線上平台申請延長學生暫時居留。
- .申請延長時,須證明仍在進行原居留核准所依據的學業,並提出足以支應在智利停留的生活資力文件。
五、權利、福利與限制
1. 依學生居留條件就學
學生居留須符合認可教育機構及正式註冊要求;法令具體列出高等教育機構的正式註冊資料。語言班與其他長期課程是否適用,不能僅以學校受認可判定,應向智利國家移民署按課程及就學文件確認。
2. 符合條件的學生工讀有每週時數上限
根據智利國家移民署的學生居留說明:
- .學生居留持有人每週最多可從事 30 小時的合法有酬工作,並須符合契約等適用規定,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可在就讀的教育機構,或為其他雇主或委託人從事符合學生工讀條件的工作,並遵守相應契約規定
- .符合學生工讀規定時,無須另取得工作許可,但須通知智利國家移民署並附契約副本
- .工作超過法定每週上限,可能影響學生身分;規定未以「長期超時」作為門檻,涉及撤銷許可仍須依法律程序處理
3. 學生暫時居留與永久居留的申請條件
依智利移民法與相關解釋,一般來說:
- .持准予申請永久居留的暫時居留,以主申請人身分在智利居住通常須至少24個月;適用期間仍可能依法調整,並須符合其他條件,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以就讀國家認可教育機構為目的獲准學生暫時居留者,所屬子類依法准予申請永久居留,仍須符合個案的居住期間及其他條件。
- .個案仍須符合居留資格、生活資力、居住及離境紀錄等條件,並不得有適用的法定拒發事由;刑事與其他違規紀錄須按各項規定審查。
4. 主要限制與注意事項
- .喪失正式在學身分時,學生居留可能依法撤銷;休學、退學或未註冊的具體狀態須個別確認,主管機關並須在程序中考量可提出的偶發或不可抗力情形,作成附理由決定
- .文件應在適用的有效期間內提出;審查時移民署仍可要求有效或更新文件。
- .應依個案許可的到期日,核對法定延長申請窗口並及時提出申請。
六、家屬同行規劃:配偶與子女依親
學生暫時居留的主申請人已取得或正在申請許可時,符合法定親屬或真實同居關係、文件及扶養資力條件的家屬,可申請家屬暫時居留:
1. 可申請的家屬範圍
- .配偶,或能證明真實同居關係的伴侶。
- .主申請人、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的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法定條件的身心障礙子女。
- .成年子女須符合規定年齡、在國家認可的教育機構就學及扶養資力條件;年齡端點與個案學校認可仍須確認,不能只憑在學或經濟依賴判定符合。
2. 家屬的權利
取得家屬暫時居留者,依法可從事合法有酬活動;未成年家屬另須遵守勞動規定。家庭的就業與收入安排仍須按實際工作、契約及個案條件評估。
3. 家屬與永久居留
家屬申請永久居留,須分別核對下列條件:
- .主申請人的暫時居留子類准予申請永久居留,且已符合其適用居住期間時,家屬可依規定申請,家屬本身可不受同一居住期間限制;各人仍須接受審查,同批或同日核准須個案確認。
- .家屬永久居留規則排除部分特定子類;學生類依法准予申請,其家屬仍須符合主申請人已滿適用期間及其他法定條件。
- .申請前仍須核對當時有效法規、適用程序及個案文件。
七、從學生居留銜接工作、投資與長期生活
已持暫時居留者可依規定在智利申請變更子類別,但須符合新類別的資格、文件與申請期限,例如:
- .若要改以受雇工作為居留基礎,須符合有酬活動類別對工作契約或正式工作邀約等要求;取得工作機會或畢業本身不等於已獲准變更
- .若規劃改以投資人或相關人員身分申請,須符合該類的投資、職務及證明要求;僅開公司或提出投資計畫,不等同已符合或獲准變更居留
- .依法改為准予申請永久居留的工作或投資等暫時居留子類後,應按許可、實際居住及離境紀錄核對所需年限;不同子類的期間如何合計及是否有中斷,須依個案紀錄確認。
以下時間安排僅供辨識規劃階段,並非法定進度或核准承諾:
1. 第 1~2 年的學習與工讀安排僅是規劃示例;實際須依核准效期、在學狀態及學生工讀條件辦理,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第 3~4 年畢業後轉工作或投資類別僅是規劃示例;是否能變更及核准期間,須依當時身分與新類別條件審查,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3. 約滿2年合法暫時居留時,可依適用年限評估永久居留資格;所需期間可能依法調整,滿期不等於核准,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4. 申請一般入籍時須持有有效永久居留;移民署說明的5年居住期間,從產生目前永久居留的暫時居留電子貼簽起算。是否已滿適用期間及旅行影響須個案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八、從學生居留到永久居留與入籍
1. 申請永久居留的基本概念
於2026年規劃永久居留時,應分別核對下列主要條件及個案適用要求:
- .持有准予申請永久居留子類的有效暫時居留,並符合該類申請條件。
- .主申請人通常須以合格暫時居留身分在智利居住至少24個月;適用期間可能依法加長或縮減,家屬另有規定,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不得有適用的法定拒發居留事由,刑事及其他違規紀錄須依法審查。
- .透過移民署線上平台提出申請,提交一般及個案所需文件,並配合後續審查。
因與智利國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關係等法定事由,可申請縮短所需居住期間,但一般縮減規則不得少於12個月,須由移民署依申請作成附理由決定;人道案件應另核對其具體法律依據,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永久居留可在智利無期限居住;除法定例外或依法申請延長外,連續離境超過2年將依法失效。延長須在該期間屆滿前依規定向智利駐外領事館申請,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入籍與語言相關要求
依智利國家移民署與智利政府服務平台說明:
- .一般成年入籍申請人須年滿18歲;特定未成年人另有法定申請條件。
- .須持有有效永久居留;移民署將一般居住期間說明為5年或以上,自產生目前永久居留的暫時居留電子貼簽起算。法條的5年端點表述與服務說明不同,個案起算及旅行影響仍須確認,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符合入籍的法定背景條件,提交刑事或司法紀錄、目前在智利活動及相應個案文件;生活來源與相關文件仍由主管機關依法審查。
移民署的國籍程序說明列有PDI警察報告及面談;申請人應依主管機關通知核對面談安排、使用語言及個案要求。文件翻譯與語言能力要求須分開確認,不能概括為一律免語言要求,亦不能以基本西班牙語能力推估核准結果。
需要特別提醒:
-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不等於自動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喪失國籍須依法申請並經內政部許可。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公職另有原則與例外規定。兵役、戶籍及稅務義務應按個人身分與事實分別核對,規劃前可向相關主管機關或合格專業人士確認。
九、常見FAQ
十、結語:先想清楚「讀完書之後要走哪一步」
智利學生居留以就學為目的。若另有永久居留或國籍規劃,須分別核對可適用的居留類別、實際居留期間及其他法定條件;備齊文件、保持合法居留或完成學業,均不代表後續身分自動核准。
對申請人來說,真正需要先想清楚的,是讀完書之後希望走哪一個方向:
- .規劃回臺灣升學或就業時,應核對國外學歷採認、職務及專業資格要求;取得智利學歷不代表職涯成果確定。
- .若規劃留在智利工作,須先符合適用的工作與居留條件,再按永久居留規定核對可採計的居留期間。
- .家庭成員如規劃分別申請或分批赴智利,應逐人核對依親或其他居留資格、文件及核定許可。
留學、工作及家庭居留應依各階段的實際目的與條件分別規劃,並持續核對智利及臺灣適用規定。學業、職務或家庭情況變動時,也應確認現有許可及後續申請安排。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 .智利國家移民署 (SERMIG) - Temporary Residence Subcategory: Estudiantes
- .核心內容:SERMIG 提供學生暫時居留的線上申請、在學或註冊證明、財力及延長說明。於 2026 年規劃申請時,應核對有效程序與學校文件;健康保險另須依學校、課程及適用規定確認。
- .官網搜尋:SERMIG Chile Residencia Temporal Estudiantes
- .智利教育部 (MINEDUC) - Recognition of Foreign Degrees
- .核心內容:智利教育部提供外國學歷認可資訊;實際管道依學歷來源及協定,可能由教育部、外交部或智利大學辦理。學歷認可、受規範專業的執業資格與工作居留條件,應分別核對。
- .官網搜尋:Chile MINEDUC Reconocimiento de titulos extranjeros
- .智利稅務局 (SII)-RUT 稅籍登記
- .核心內容:SII 說明 RUT 稅籍登記。已有居留許可及民事登記機關核發之外國人身分證者,不須另向 SII 登記新的 RUT,其 RUN 用於稅務識別。銀行開戶、契約及信用往來仍須符合各項要求,不能僅憑號碼就認定完成。
- .官網搜尋:SII Chile RUT para estudiantes extranjeros
- .內政部移民署(中華民國)
- .核心內容:可向移民署查詢經許可的移民業務機構。委託海外留學服務時,應另核對教育部的留學契約規範及實際委任項目;後續移民業務須核對相應許可與契約,不能僅以一般公司登記概括所有服務資格。
- .官網搜尋:immigration.gov.tw 業者查詢
本文參考智利學生居留官方資訊、移民法 Law 21,325 相關規定及臺灣政府公開資料,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留學、就業或移民專業意見,亦不構成任何代辦或保證核准承諾。實際申請條件、文件、費用及審查須分別核對智利與中華民國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並依個人情況尋求合格專業人士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