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星國必讀!新加坡設立公司|COMPASS 評分框架下,企業主如何規劃自雇居留方案?
想透過在新加坡創業達成長期居留嗎?新加坡人力部 (MOM) 近期頻頻出手,優化 EP 准證的篩選機制。除了年齡與薪資的正比關係,學歷與企業貢獻也成為積分核心。本文特別整理:在新制下,如何合法設立公司並符合負責人 EP 的核發標準?從資本額規劃到家屬隨行規範,一次帶您掌握新加坡商務居留的最新動態與長期居留趨勢。
一、為什麼要走「設立公司+Employment Pass」這條路?

對不少台灣企業主、創業者或高階經理人來說,Employment Pass 公司負責人工作居留方案 有幾個關鍵優點:
- .外國人可以 100% 持股新加坡公司,不用找本地股東湊數。
- .只要公司是真實運作,就能以自己設立的公司為雇主,申請 Employment Pass(EP) 合法在當地工作。
- .EP 持有人之後可以向 ICA 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PR),再進一步考慮入籍。因此,對尚未到 GIP 投資移民門檻,但又希望在新加坡有長期工作與居留選項的台灣人來說,這是一條 「先公司、後工作證、再看 PR」 的彈性路線。
二、先設立公司:台灣人在新加坡開公司的基本規定

新加坡公司登記由 ACRA(會計與企業監管局)主管,對外國人相當友善:
1. 外國人可以開公司嗎?
可以,而且可以:
- .100% 外資持股
- .股東可以是個人或法人
2. 最基本條件包括:
- .至少 1 名股東(個人或公司)
- .至少 1 名「本地居住董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PR、或持有有效 EP/EntrePass 的人士
- .最低實收資本可從 1 新幣 起跳
- .新加坡本地註冊地址
- .在成立後 6 個月內任命公司秘書
實務上,剛開始申請 EP 前,多數台灣人會先委任一位「本地董事」協助過渡,EP 核准後,若條件符合,也可以讓自己成為「本地居住董事」。
三、Employment Pass 概念與最新申請條件

EP 是什麼?
EP 是由新加坡人力部(MOM)核發,給予外國 專業人士、經理人與高階主管 的工作准證。
1. 兩階段資格框架:薪資+COMPASS
依 MOM 最新規定,申請 EP 需通過兩關:第 1 關:基本薪資門檻
- .2025 年起,一般產業新申請 最低月薪為 S$5,600
- .金融服務業則至少 S$6,200
- .年紀越大,門檻越高,40 多歲可到 S$10,700(一般產業)/S$11,800(金融業)
- .第 2 關:COMPASS 評分(Complementa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
- .針對:薪資、學歷、工作經驗、公司多元性、本地聘用等給分
- .大多數 EP 申請都需要通過 COMPASS,少數情況才可豁免
重點:薪資沒達標,COMPASS 分數再高也無法申請。
2. 其他常見審查重點(概略)
- .公司是否為真實營運,而不是空殼
- .職務內容是否合理對應薪資水平
- .申請人學歷與經歷是否支撐職位
EP 一般首次核發最長 2 年,續簽可達 3 年。
四、實務流程:從「開公司」到「拿到 EP」的步驟

以下以台灣人自己設立公司+申請 EP 擔任公司負責人為例,做一個簡化流程示意:
步驟 1:規劃商業模式與股權結構
- .選擇行業、服務內容與目標客戶
- .設計股東結構(是否有其他股東/投資人)
- .確認未來 EP 申請時的職稱與薪資設計
步驟 2:在新加坡註冊公司
- .以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為主
- .辦理公司名稱核准、提交章程與股東/董事資料
- .取得 ACRA 公司註冊文件與 UEN(公司編號)
步驟 3:開立公司銀行帳戶
- .準備:公司證件、董事與最終受益人(UBO)資料
- .存入啟動資金(實收資本可調整至符合業務實際需求)
步驟 4:由公司向 MOM 申請 EP
- .雇主(你設立的公司)為申請人提出 EP:
- .公司營運簡介、預估營收與聘用計畫
- .申請人學歷、工作經歷、履歷表
- .EP 薪資與職稱
- .MOM 審查薪資、COMPASS 分數與公司背景
步驟 5:EP 核准後入境與領卡
- .收到 In-Principle Approval(IPA)後,可憑 IPA 入境
- .完成體檢與指紋等程序後,領取 EP 卡
- .若符合條件,可逐步將本地董事角色移轉給 EP 持有人
⏱ 官方未保證處理時間,一般實務常見約數週至數月不等,依個案與補件情況而定。
五、家屬部分:配偶、子女與父母可以怎麼安排?
EP 持有人若薪資達標,可為家人申請 Dependant's Pass(DP) 或 Long-Term Visit Pass(LTVP)。
1. Dependant's Pass(DP)
適用對象:
- .合法配偶
- .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含合法收養)
基本條件概念:
- .EP 持有人月薪至少 S$6,000 才能申請 DP/LTVP。
- .DP 有效期通常與 EP 一致,EP 續簽時一併續。
2. Long-Term Visit Pass(LTVP)
可申請對象包括:同居伴侶(common-law spouse)
- .21 歲以上未婚身心障礙子女
- .未婚繼子女
- .父母(EP 持有人月薪通常需達 S$12,000 以上)
六、EP 之後,如何申請 PR 與考慮入籍?
1. EP → PR:常見路線
依 ICA 公開說明,EP 或 S Pass 持有人可以提出 PR 申請,主要透過「專業/技術/技術人員(PTS)方案」。
實務上 ICA 會看:
- .在新加坡工作時間(通常建議至少有 6–12 個月以上紀錄)
- .薪資與納稅狀況
- .所屬產業與公司規模
- .家庭結構與是否長期居住
PR 核准後,可享:較穩定的居留、自由換工作、子女就學與部分房產購買資格等,但成年男性子女可能涉及國民服役義務。
2. PR → 新加坡公民
依 ICA 說明,一般申請人需:已是 PR 至少 2 年
- .年滿 21 歲
- .可與配偶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一併申請
政府會綜合考慮:
- .在新加坡實際居住與工作時間
- .納稅紀錄與經濟貢獻
- .是否積極融入當地社會
- .家庭是否以新加坡為主要生活基地
七、常見 FAQ
八、結語:「設公司+EP」為長期佈局
新加坡設立公司負責人工作居留方案是把新加坡當成 區域營運與資本中樞,實際在當地經營、繳稅、聘僱本地人才,再藉由 EP → PR →(選擇性)入籍一步步建立起 人+公司+資產 的長期連結。
建議你在評估時,同時思考:
- .企業發展與國際市場佈局
- .個人與家人的教育、生活與職涯需求
- .台灣與新加坡兩地的稅務與法律影響
本文資訊僅供參考,最新政策請以新加坡人力部 (MOM) 及相關官方機構公告為準。涉及移民業務之具體諮詢,請洽詢內政部移民署核可之合法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