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現場,才能真正看懂美國市場!透過【國際創業家假釋方案】實現「在地化創業」,親自帶領團隊建立人脈與商業版圖
想讓您的新創公司真正具備國際化規模,您是不是也覺得「親自坐鎮美國」是必備的戰略?利用這項專門為具備募資實力的創辦人設計的特許方案,您不再是美國市場的觀光客,而是真正的經營者!您可以合法在當地設立辦公室、簽署合約、建立供應鏈,想知道如何利用這個機會,在最關鍵的五年內將您的事業版圖從台灣推向全美嗎?
一、什麼是國際創業家假釋(IEP)?

國際創業家假釋,是美國在《移民與國籍法》「假釋」權限下,針對具高成長潛力新創團隊,所設計的一種「臨時准入與居留機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簽證,也不是直接給綠卡的方案。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以因「重大公共利益」(創造就業、帶動投資、推動創新)而獲得假釋,初次最多約 30 個月,之後若達成一定投資、營收或就業指標,還可以再延長一次 30 個月,整體在美時間最長約 5 年。
每家符合資格的新創公司,最多可讓 三位創業者 申請 IEP,配偶與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一同以家屬身分獲得假釋。
二、誰適合申請國際創業家假釋?

整體來說,IEP 比較適合這幾種申請人:
- .已在美國成立公司,屬於近五年內的新創,以科技、平台、軟體、金融科技、生技、綠能等高成長領域為主。
- .已拿到合格美國投資人投資或政府補助,希望創辦人親自在美國帶隊、募資、開發客戶。
- .不一定符合 E-2 條約投資、H-1B 工作簽證或 L-1 跨國調派的條件,但確實有高成長新創事業與早期資金。
若沒有實際新創公司、沒有實際投資或補助、或公司較偏傳統小生意,通常不適合走 IEP,會比較像是其他簽證或投資移民的範疇。
三、核心申請條件總整理

依 USCIS 與 8 CFR 212.19 最新規定,想透過 IEP 申請假釋,概念上要同時符合三大面向:
1. 新創公司條件
- .公司為美國註冊法人,且在遞件前 5 年內成立,屬於新創事業。
- .具「高成長與創造就業潛力」,不是單純的被動投資或零星接案。
2. 創業者個人條件
- .持有新創公司至少 10% 以上實質股權;
- .在公司擔任核心決策與營運角色,實際負責推動成長與募資;
- .同一家公司最多 三位創業者 可以申請 IEP。
3. 投資/補助門檻(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
對 2024 年 10 月 1 日以後遞件者,目前金額標準約為:
- .在遞件前 18 個月內,新創公司須符合下列其一:
- .至少獲得 311,071 美元 以上,由一位或多位「合格美國投資人」投入的股權或可轉換債;或
- .至少獲得 124,429 美元 以上的美國政府補助或獎助;
- .若金額略低,但能提供其他「可靠且具說服力的證據」(例如營收成長、重要合作、加速器入選等),仍有機會個案審酌。
4. 延長(再假釋)條件概念
在第一階段 30 個月期滿前,要申請再延長 30 個月時,需證明新創在美國已有實際進展,例如:
- .累計再取得至少 622,142 美元 合格投資或政府補助,或
- .創造至少 5 個全職工作機會,或
- .年營收達 622,142 美元 且維持顯著成長。
四、申請流程概略

Step 1|評估條件與整理證據
- .確認公司成立時間、股權結構、投資契約與政府補助文件。
- .檢視是否符合最新金額門檻或能提供有力替代證據。
Step 2|填寫 I-941 申請書與繳費
- .透過 USCIS 使用 I-941「創業家假釋申請書」 提出申請;
- .目前官方規定申請費約 1,200 美元,另需 85 美元 生物資訊費(指紋等),金額未來可能調整,以 USCIS 官網為準。
Step 3|生物辨識與審理
- .USCIS 安排採集指紋與拍照;
- .視情況要求補件或說明,整體審理時間目前偏長且不穩定。
Step 4|核准後的入境與啟動
- .人在境外者,需憑 USCIS 核准結果向領事單位或邊境提出入境假釋;
- .人已在美者,依規定可在境內獲准後被視為給予假釋或需配合出入境流程,實務細節以 USCIS 當時指示為準。
Step 5|30 個月後的延長申請
- .仍以 I-941 再提出一次申請,證明公司成長、投資與就業成果。
五、權利、福利與限制
1. 主要權利與福利
根據 USCIS 說明,獲得 IEP 假釋的創業者,大致可以:
- .在假釋期間合法住在美國;
- .只為自己的新創公司工作,不能去其他公司打工或兼職;
- .配偶可申請工作許可,在美國就業或自創事業;
- .子女可就讀當地學校;
- .在假釋有效期間進出美國,但每次出入境仍受邊境審查。
2. 重要限制與風險
- .IEP 是「假釋」,在法律上不算正式入境,隨時可能因政策或個案判斷被終止;
- .最長停留約 5 年,沒有直接轉綠卡的條款;
- .只能為本新創公司工作,無法在美國自由轉職;
- .若公司倒閉、投資撤回或明顯失去成長與公共利益,假釋可被撤銷。
六、家屬部分:配偶與子女如何同行?
依 USCIS 政策手冊說明:
- .配偶與 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可以透過 I-131「旅行文件申請書」 申請隨同假釋;
- .家屬假釋期間與主申請人相同;
- .配偶可再向 USCIS 申請工作許可,核准後可合法在美國工作;
- .子女只能就學,原則上不能合法工作。
台灣端實務上,通常還會需要準備:良民證、戶籍與婚姻/出生證明,並視需要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駐外館處驗證。
七、IEP 與綠卡、入籍:現實關係
美國國會研究報告與官方說明都強調:「一般而言,假釋本身並沒有直接通往永久居留的路徑」。
- .IEP 只是一種「臨時准入」,要拿綠卡,仍然要另外符合:
- .就業移民(例如傑出人才、自我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等)、
- .投資移民、
- .家庭移民等路線的條件;
- .若日後取得綠卡,再依一般規定在美國住滿一定年限、符合語言與品行要求,才可能申請美國公民;
- .台灣國籍與雙重國籍、公職限制與稅務申報等,也需要另外依中華民國相關法規評估。
因此,IEP 比較像是「前期落地與衝刺平台」。
八、常見 FAQ
• 不需要事先有工作邀約或勞工證;
• 不要求條約國國籍,也沒有特定學歷門檻;
• 專門針對高成長新創設計。
缺點:
• 是假釋,不是簽證,也不是直接移民路線;
• 僅限為自己新創工作,最多約 5 年;
• 金額與證據門檻高,實務上核准案例仍相對有限。
九、結語:把 IEP 當成「高成長新創的試水溫通道」
對多數創業者來說,國際創業家假釋不是人人都適用,它比較像是:
- .給已經拿到美國投資或補助、
- .公司確實有高成長與創造就業潛力、
- .創辦團隊真的需要在美國親自帶隊的那一群人,
所設計的一條「先落地、再談長期身分」的路線。
如果你已經有成熟的新創計畫、實際投資與清楚的成長藍圖,可以把 IEP 視為眾多美國方案中的一個工具,搭配其他工作簽證、投資移民或就業移民選項,由專業團隊幫你一起規劃,讓「產品衝美國」的同時,也替自己與家人安排好穩定、合規的身分路線。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建議優先參考的官方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USCIS -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Parole (美國移民局官方專區) 核心職能: 所有規則的發源地。您可以在此查詢最新的投資金額門檻(金額會隨消費物價指數調整)、I-941 表格的遞交規範,以及關於「公共利益」的具體定義。 官網搜尋: uscis.gov/ie-parole
- .Federal Register -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核心職能: 法理依據。收錄了關於此計畫的所有執行細則與法律條文,包含對「合格投資人」與「政府補助」的嚴格要求。
-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 - Parole Information 核心職能: 入境管理。由於這不是簽證,入境時需持有的文件與一般的簽證不同,建議查閱 CBP 關於 Parole 身分入境的相關手續說明。
- .內政部移民署(台灣) 核心職能: 合法代辦查詢。雖然此方案較新,但若透過台灣機構諮詢移民事務,請務必查詢合法特許經營業者名單,確保權益。 官網搜尋: immigration.gov.tw
本頁內容係依據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移民局(USCIS)與台灣公開法律資訊彙整,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美國或台灣任一方之法律、創業、稅務或移民建議。實際申請流程、審核標準及身份延展資格,請以美國政府最新公告與台灣合格專業人士(律師/合規顧問)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