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企業內部調動居留:派駐類型、資格與申請條件
企業內部調動居留適用於符合規定的跨境工作、專業活動或職業培訓安排。ICT-UE 類型須符合企業或集團內部調動要求;西班牙國內類型另有適用情形。申請須證明實際企業活動、資格、既有工作或專業關係及派駐安排,並符合一般居留要求,不保證核准或事業成果。
一、什麼是西班牙跨國公司內部調動居留?

西班牙企業內部調動居留涵蓋符合規定的工作、專業活動或職業培訓安排。ICT-UE 與國內類型的適用範圍不同;以下職務是 ICT-UE 類型的分類,不能直接概括所有國內類型:
- .ICT-UE 主管類型:負責企業、部門或其分支單位的管理職務
- .ICT-UE 專家類型:具備與機構活動、技術或管理相關的專門知識
- .ICT-UE 受訓員工:具大學資格、為學習機構技術或方法而調派,且獲得報酬;並非所有新人均符合
派駐型態分為兩大類:
1. ICT-UE 類型:由歐盟境外企業暫時調派至西班牙同一企業或集團內實體。主管與專家最長三年,受訓員工最長一年;其他會員國的移動仍須依法通知或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西班牙國內類型:適用於未涵蓋在 ICT-UE 的情形,或該類型已達最長調派期間;許可為三年或依調派期間核定,續期須另符合法定條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不論是哪一種,前提都是:
- .須有符合規定的既有、連續工作或專業關係
- .須提出企業文件證明調派安排,不以口頭指名或職稱取代證明
- .ICT-UE 限同一企業或集團內的西班牙實體;國內類型的服務契約或專業關係等情形須另行符合規定,不能僅因是合作單位就推定適用
二、誰適合走「跨國公司內部調動居留」?

以下職務及目的仍須依實際申請條件判斷:
- .原列已任職一年以上,不能當作法定統一門檻;須核對法定連續工作或專業關係要求及實際職務,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部門主管、專案或技術領導等職稱,仍須核對實際管理職責是否符合所申請類型
- .工程、研發、系統、財務或營運職位,須核對專門知識及實際調派條件,並非列名即符合
- .受訓人員須符合資格、培訓目的與報酬等要求,不因年輕或參加培訓就具申請資格
- .須有實際企業活動及可證明的調派安排;西班牙接收實體與派出方的關係,須符合所申請類型
- .原以三到五年派駐及保留原公司年資描述,不能當作許可年限或勞動權益保證;期限依類型與個案審查,年資及返任安排另須查核契約,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三、申請條件總整理

1. 個人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一般居留要求,以及所申請調動類型的資格、關係及證明條件:
- .法條要求超過18歲,並須屬適用的第三國申請人;持臺灣護照不代表自動符合各項條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符合西班牙及適用居住國的犯罪紀錄與申報要求,並符合入境限制等一般條件,不能只概括為無重大刑事紀錄
- .須具達法定資格框架層級的高等教育資格,或至少三年、可認定相當於該資格的專業經驗;不能只看大學學位名稱,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證明申請前與集團一個或多個企業至少三個月持續的工作或專業關係;不是單純常見實務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公司與集團條件
企業須依申請類型提出符合現行規定的證明;主管機關可查核實際條件:
- .證明實際企業活動及適用的集團情形,不能只以公司登記取代營運證明
- .ICT-UE 須符合企業或集團內部關係;國內類型如服務契約或專業關係,須提出符合規定的證明,不能將任意合作關係視為充分條件
- .以企業文件說明調派安排及目的:
- .系統導入、專案、技術或管理等任務,須說明實際活動與職務;任務名稱本身不是核准依據
3. 薪資與派駐條件
薪資與調派條件須符合適用勞動規定,並按主管機關要求提出證明;以下不代表已核實每一職務的薪資門檻:
- .應核對職位、適用團體協約與薪資條件;不能僅以與本地同級相近就判定合規
- .申請人及家屬須具符合要求的經濟資源;薪資與資源證明須依個案及現行規定審查
派駐安排通常會透過:
- .提出企業出具的調派文件,說明調派目的及工作或培訓安排
- .文件應具體說明活動、職務、調派期間及薪資條件;實際文件內容須依現行要求核對
四、申請流程
Step 1|由接收企業或依法授權的代表向UGE提出申請
- .接收企業或其合法授權代表依規定透過電子程序向UGE申請,提出企業、調派及申請人資格等證明
- .居留許可的法定處理期限為20日,行政沉默的效果須依程序規定判斷,不是承諾從準備文件到核准只需20個工作天;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Step 2|人在境外且須簽證者,向有管轄權的領務機關申請
- .在境外取得居留核准後,須依規定向居住地有管轄權的西班牙領務機關申請簽證;臺灣案件的具體收件程序仍須依領務通知核對
- .護照、核准文件、犯罪紀錄、保險及照片等僅為原列文件類別;個案適用與完整清單須依受理領務機關現行要求核對
Step 3|依規定辦理外國人身分證件
- .依法須領外國人身分證件者,應依主管機關程序辦理居留卡;指紋、照片與預約細節尚待個案受理通知核對
- .應區分核准的居留許可與證件;下列期限是 ICT-UE 調派上限,不是所有國內調動類型都相同:
- .ICT-UE 主管及專家調派最長三年,實際核定仍依個案,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ICT-UE 受訓員工調派最長一年,實際核定仍依個案,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續期須維持適用條件並在法定程序內申請;ICT-UE 達調派上限後,不能以續期規定推定可繼續保有同類型,國內類型須另依法判斷。
五、權利福利與限制
可以享有的權利
獲准後的工作及居留權依許可類型、核准範圍與適用規定行使:
- .依核准的調派安排在西班牙居留及從事相應工作或專業活動
- .跨境旅行須具有效旅行及居留文件,並符合目的地入境與短期停留要求;商務活動能否從事仍須核對當地規定
- .醫療及社會保障須符合適用的參保、協定及給付條件,不能僅以持有調動居留就保證享有全部福利
ICT-UE 持有人如須前往其他參與會員國,應另核對跨國移動要求:
- .其他會員國的同企業或集團調派,須依當地規定先通知或申請;西班牙許可不代表可直接到其他國家任職
需要注意的限制
- .ICT-UE 以暫時調派為前提,國內類型另有適用情形及核定期限,兩者均非自動永久居留
- .應依核准的調派與工作關係活動;不能直接推定可以改到其他本地公司任職,變更身分或關係須依法另行處理
- .調派、工作關係或其他核准條件改變時,須依法通知主管機關並確認許可效力;離境對各類許可及後續身分的影響仍須另查
六、家屬同行:配偶與子女怎麼安排?
符合家屬範圍及一般居留要求者,可與主申請人同時或之後提出申請,並非取得主申請許可就自動取得家屬身分:
可列為家屬的通常包括:
- .配偶或符合規定的類似婚姻伴侶關係
- .未成年子女,仍須證明親子關係與適用條件
- .經濟上依賴且未另組家庭的成年子女,以及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均須提出適用證明
家屬權利常見重點:
- .家屬許可效期應以其核准決定為準,不能僅因同行就推定完全與主申請人相同;具體期限對應仍須核對
- .家屬許可依規定准許受雇及自雇,並須符合工作年齡等限制;特定受管制專業所需資格仍須另行核對
.子女就學及醫療服務須各依當地資格、登記及教育或醫療規定辦理;持家屬居留不代表所有公私立教育與醫療服務均自動適用
七、長期居留與入籍:跨國公司內部調動算不算?
ICT-UE 是具有法定調派上限的暫時安排;國內類型另有條件。後續長期居留須依申請類別、可計期間與其他要求另行審查。
1. 長期居留(相當於永久居留概念)
長期居留須區分所申請的身分類別及適用條件,不能只按派駐時間作概括保證:
- .一般長期居留的五年規則仍須符合可計入的合法、連續居留及其他條件;本頁所述調動期間是否全部可計入須另行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原列五年內累計離境十個月及單次六個月,屬須按長居類別及例外核對的連續居留限制,不能概括所有情形;調動期間是否可計入仍待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原將此方案描述為三到五年工具及轉換後再累積五年,不能當作已核實的統一年限計算。ICT-UE 與國內類型的期間、轉換及長居資格須分別確認,不保證轉換後即可符合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 入籍西班牙
申請西班牙國籍須另行符合民法及國籍程序要求,取得工作居留不代表具入籍資格:
- .一般居留入籍須有申請前合法、連續且緊接申請的十年居留,法定例外另論;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語言及國情考試依個人情形、法定免試或其他證明規定判斷,不能概括所有人都須採相同方式
- .並須證明良好公民品行與足夠社會融合程度,仍由主管機關審查
企業調動居留不保證取得西班牙國籍。是否符合入籍的合法連續居留及其他條件,須依個人許可與居住紀錄審查;本頁未核實各類調動期間的個案計算。
八、常見 FAQ
九、結語:派駐與後續居留的評估事項
原以兩到三年派駐觀察生活,屬個人規劃,不能當作核准期限或相對穩妥的保障。教育、醫療及家庭安排須分別確認資格與資源,實際調派期限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後續居留或工作安排須符合相應許可條件;回到原職位或調往其他據點是否可行,須依企業安排、契約與目的地規定確認,不能由本方案保證。
評估派駐安排時,應核對工作內容、許可條件、契約及家庭需求,再判斷是否適合自身計畫;不得把制度描述為穩定起點或成果保證。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 .西班牙大企業與戰略群體單位(UGE)
- .核心內容:UGE受理企業內部調動等申請;原列2026年最新薪資比較標準尚未核實,20個工作天亦不能當整體完成承諾。應查現行法定程序及個案通知,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可查詢UGE企業內部調動申請與官方文件指引
- .西班牙駐臺商務辦事處的領務服務
- .核心內容:臺灣文件須按西班牙領務機關要求辦理公證、翻譯及領務驗證,不能直接概括為海牙認證(Apostille);企業內部調動D類簽證的專屬清單仍待核對。
- .可查詢西班牙駐臺領務機關公布的文件驗證程序及聯絡方式
- .ICEX/Invest in Spain:相關資料仍須核對具體官方頁面及適用範圍
.核心內容:原指稱的外派人員特別稅制與投資環境資料,尚未核對所引ICEX文件;取得企業調動居留不等於自動享有稅務優惠。 .相關稅務資料的原始官方頁面及適用條件仍待核對 - .內政部移民署(中華民國)
- .核心內容:委託機構的登記、移民業務許可及實際可辦事項,須向臺灣主管機關核對;本頁未查證特定業者,也未核實所有海外就業代辦均屬同一許可範圍。
- .臺灣業者查詢與許可範圍仍須向主管機關核對
本文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域的法律、稅務、勞動或移民專業意見,也不保證核准。各項條件、文件、費用與審查應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確認;標示待核實的內容尚未完成查證,不能以本說明視為已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