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創業居留:事業評估、財力與申請條件
西班牙創業居留須有符合創新性及/或西班牙特殊經濟利益的活動與ENISA有利報告,並符合一般居留及營業要求。原以「幾千萬臺幣」比較資本,並無本頁已核實的統一金額依據;三年初始許可也須經主管機關審查,不因點子或計畫獲認可就自動核准。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一、西班牙創業與創新居留是什麼?

西班牙創業居留依《企業家法》(Ley 14/2013)及相關規定辦理,向UGE提出電子申請,創業活動須取得ENISA有利評估;仍須符合一般居留要求。
創業活動須具創新性及/或對西班牙有特殊經濟利益,並取得ENISA有利報告;不能只因開公司、雇用人員或投入資金就推定符合,也不等同遠距工作許可。
依現行《企業家法》及UGE創業專用指引:
- .適用於符合第三國身分條件的申請人;持臺灣護照不代表自動符合創業及一般居留要求
- .計畫在西班牙開始、發展或管理符合規定的創業經濟活動
- .可依規定由境外或持有西班牙停留、居留許可或簽證的身分申請;初次許可為3年,全國有效,並須符合全部條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續期須維持核准條件;達5年後能否取得長期居留,仍須符合適用的合法連續居留及其他要求,不是自動取得,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自2025年4月起,《企業家法》的投資者簽證及許可相關條文已無內容,不宜僅解讀為停止買房途徑。生效前申請、既有有效許可與續期依過渡規定處理;創業須另符合其法定條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二、誰適合考慮西班牙創業與創新居留?

下列背景或目的本身不代表符合創業居留,仍須核對活動與申請條件:
- .已有公司、擬設西班牙據點的經營者或股東,須證明本人參與及活動符合創業評估要求
- .市場、品牌、科技或服務輸出計畫,須經活動評估;西班牙居留不保證取得歐盟各國營業或工作的資格
- .科技或專業服務、雇用及辦公空間安排,須連同整體活動評估,並非任一項即足以取得許可
- .有收入、資產或投資實體公司的意願,仍須符合資力及創業活動要求,不因排除房地產就自動符合
三、申請條件完整整理

以下為條件摘要,申請須依現行法規及UGE指引提出證明,並由主管機關審查。
(一)基本身分與背景
- .法條要求超過18歲;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符合第三國申請人的適用身分;非申根國籍不是本法的統一判定方式,持臺灣護照也非充分條件
- .須符合西班牙及適用居住國的犯罪紀錄與申報要求,不能只以沒有重大犯罪概括
- .須符合不得被拒絕入境等法定條件,不能單以任何過往申根拒絕入境紀錄直接作統一判斷
(二)創業計畫與專業審查
創業活動須具創新性及/或對西班牙有特殊經濟利益,並取得ENISA有利報告。UGE受理後依程序請ENISA評估,不是僅多數情況才由ENISA出具。
事業資料應符合ENISA評估及UGE申請要求,以下為主要評估面向:
- .申請人的專業背景、經驗及參與計畫的程度;多名股東須分別評估其參與
- .計畫、產品或服務、創新或特殊經濟利益,以及融資安排
- .市場供需、客戶、競爭及活動成長性等,依適用的評估面向提出資料
- .所需投資及可能資金來源須列入計畫;原列三到五年損益預估是否為個案必備格式尚未核實,應依ENISA現行表單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說明對西班牙經濟的附加價值、創新或投資機會:
- .就業規劃可作計畫內容,但不能僅以雇用意願推定符合ENISA有利評估
- .技術、品牌或合作內容須具體說明與計畫價值的關係,不因列出這些項目就保證符合
(三)財力與生活費證明
依創業專用指引,須分別核對個人與家屬的經濟資源,以及事業計畫的投資和融資安排:
- .本人與家屬的生活資力須按創業專用規定提出證明:
- .原列100% IPREM及家屬每人約50%,不應作為本創業許可的現行基準;創業專用指引採SMI及對應家庭加額,須依主管機關最新標準核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事業啟動及營運的投資與融資安排須列入計畫:
- .所需資金及來源須連同計畫內容由ENISA評估,不能以單一概括金額代替個案要求
生活資力可透過合法證據按個案審查,須證明資金所有權、合法性及可支配性;銀行、收入或契約資料是否充分,仍由主管機關核對。
(四)保險與醫療
- .須有符合規定且於許可有效期間持續有效的公立或私人醫療保障,私人保險須由獲准在西班牙營業的保險人承保;旅行保險不符合創業指引
(五)其他共通規定
- .須依所辦許可或簽證繳納適用規費,並提交所需繳費證明
- .犯罪紀錄及聲明須涵蓋適用的居住國,不一定只需臺灣文件;臺灣出具文件依領務機關要求辦理公證、翻譯與驗證
四、申請流程
境內及境外案件須按現行創業電子程序辦理。以下說明ENISA資料、UGE許可及境外領務銜接;不能沿用先取得舊創業簽證再入境申請的固定順序。
Step 1|整理創業計畫與申請條件
1. 說明實際產品或服務、活動、融資及對西班牙的價值;列為科技、品牌或顧問服務不代表自動符合
2. 整理申請人、股東參與及計畫資料,依ENISA表單填報,不以簡版構想代替所需內容
3. 核對活動是否符合創新性及/或特殊經濟利益;顧問意見不能代替ENISA評估及主管機關決定
Step 2|提交ENISA資料並辦理UGE電子申請
- .依ENISA系統提交活動資料並完成UGE申請;UGE依程序請ENISA出具報告,ENISA經官方途徑回傳,不能只憑自行準備的有利評估取代
Step 3|境外案件於許可核准後依規定銜接簽證
- .人在臺灣的案件,須先依UGE創業程序辦理,再按有管轄權領務機關要求申請所需簽證;下列資料並非已核實的臺北專屬完整清單:
- .有效護照或旅行文件,依申請要求提交完整副本
- .ENISA有利報告由官方程序取得並傳送,不等同申請人可先用任意機構報告代替
- .按創業規定提出足夠資力與符合要求的醫療保障證明
- .依適用情況提出居住國犯罪紀錄、聲明及文件驗證資料,不能只以單一良民證概括
- .原將一年簽證當作先行創業及入境後再申請居留的固定階段,不宜沿用;現行程序須依UGE許可及領務簽證銜接辦理,簽證核定期限與條件另行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Step 4|核對三年創業許可及證件事項,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境內或境外途徑依現行規定辦理UGE創業許可,不宜一概規定必須先入境後才可申請
- .申請人本人或法律代表向UGE電子送件,並依程序提供ENISA資料及移民申請證明
- .法律列居留申請處理期限20日及行政沉默效果;原20個工作天不能當作從備件至核准的全程保證,補件與個案程序仍須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經核准的創業居留許可為三年,仍須按規定辦理外國人身分證件;身分號碼與卡片的具體程序依受理通知核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Step 5|依條件申請續期或長期居留
- .初始三年期後可依規定申請兩年續期,須維持核准條件並接受審查;並非僅公司仍在營業即可續准,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達五年後,符合合法連續居留及所申請長居類別等條件者可依規定申請;長居資格與居留卡換發是不同事項,不等於不必再辦任何證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五、權利、福利與限制
(一)可以享有的權利與彈性
- .創業許可在西班牙全國有效,工作與事業活動仍須遵守適用規定;薪資、股利及公司治理的具體權利不能僅由居留推定
- .符合家屬範圍及一般條件者須依法提出申請;家屬許可依規定附工作權,仍須符合工作年齡及適用職業要求
.醫療、社會保障及子女入學須各依適用資格與登記程序辦理;持創業或家屬居留不代表所有公共服務均自動取得 - .短期跨境旅行仍須符合有效證件及目的地入境、停留規定;創業許可不代表可在其他國家任意工作
(二)必須注意的限制
- .續期須維持核准創業活動與一般條件,主管機關會核對;停業或計畫改變的效果須依個案處理,不可概括保證不影響身分
- .事業活動仍須符合適用營業與社會保障規定;公司登記、稅務及勞動個別義務另依所營業務核對,居留許可不代替這些程序
- .長期居留與國籍申請各有連續居留要求,應分別核對離境紀錄,不宜互相套用限制
- .一般長居連續居留規則涉及五年內單次離境不超過六個月、累計不超過十個月等條件,並有適用例外;須按所申請類別核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六、家屬同行:配偶與子女怎麼安排?
符合家屬範圍、關係及一般要求者,可與主申請人同時或後續提出申請,仍須分別取得核准:
可以列為家屬的對象:
- .配偶或符合規定的類似婚姻伴侶關係
- .未成年子女,或經濟上依賴且未另組家庭的成年子女
- .符合受扶養條件的直系尊親屬,須證明關係與實際依賴
家屬權利重點:
- .家屬許可效期以各自核准決定為準;本頁尚未核實與主申請許可的具體期限對應,不能一概推定相同
- .家屬許可依規定准許受雇或自雇,仍須符合工作年齡及受管制專業資格;個別職業程序另行確認
.子女教育、醫療與社會服務依各地適用資格與登記要求辦理,本頁尚未核實每一類公共或私人服務的具體條件
七、從創業居留走到長期居留與入籍
(一)長期居留(相當於永久居留概念)
原引用2025年生效施行細則,仍須分清長居類別及全部條件,不能只按下列摘要推定具資格,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創業居留累積五年後,仍須符合所申請長居類別的合法、連續居留與其他要求;持有許可的時間不必然等同符合全部實際居住條件,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犯罪紀錄、公共秩序與其他適用要求須依法審查,不能只以無嚴重犯罪或無移民違規概括全部條件
符合全部條件者可依法申請長期居留;獲准後的居住與工作權仍不同於西班牙國籍,證件換發亦須依法辦理。
(二)申請西班牙國籍(入籍)
依西班牙民法及司法部的國籍規定:
- .一般居留入籍要求申請前合法、連續且緊接申請的十年居留,法定縮短年限等例外須另行符合,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須符合良好公民品行與足夠融合程度,語言及國情考試應依個人情形與法定免試、替代證明規定判斷
持臺灣國籍不因國籍本身適用特定國家優惠,但是否符合其他法定縮短條件仍須個別判斷;一般十年要求以實際適用為準。中華民國國籍及戶籍效果未核實,須另向臺灣主管機關確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八、常見FAQ
九、結語:創業與家庭安排的評估事項
海外設點與創業居留應分別評估營業需求、事業計畫及法定資格,不能因拓展客戶或設立據點就推定可取得全家生活安排。
公司營運、子女教育、配偶工作與跨境資產安排各有規定及風險,須分別評估;本頁不保證取得合作、公共服務或提升資產配置效益。
創業居留可依核准條件供申請人在西班牙從事相應活動;辦公室、住所、事業及家庭安排仍須自行確認,不因獲准就保證事業與生活同步改善。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 .西班牙大企業與戰略群體單位(UGE)
- .核心內容:UGE受理創業居留電子申請並依程序取得ENISA報告;居留卡等證件另按主管機關程序辦理,不應概括由UGE核發所有身分證件
- .可查詢UGE創業居留電子申請及官方流程指引
- .ENISA(西班牙國家創新公司)
- .核心內容:ENISA評估活動的創新性及/或特殊經濟利益並出具報告;有利報告不代替一般居留及其他要求,也不等同新創公司稅務認證
- .可查詢ENISA創業居留活動報告與UGE資料提交流程
- .ICEX/Invest in Spain:本頁原引具體資料仍待核對
.核心內容:稅局列符合新創企業資格及適用期間等條件者可適用15%稅率,並非凡取得創業居留即可適用。原稱2026年最新ICEX指引的具體來源尚待核實,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可查詢西班牙稅局的新創企業優惠及現行稅率,並核對ENISA公司認證要求 - .西班牙駐臺商務辦事處的領務服務
- .核心內容:臺灣申請人的簽證及文件驗證須按有管轄權領務機關要求辦理;創業D類簽證的專屬收件清單及程序仍須核對
- .可查詢西班牙駐臺領務機關的文件驗證程序與聯絡方式
本文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投資、勞動或移民專業意見,也不保證核准。資格、文件、費用及審查須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確認;待核實內容尚未完成查證,不能以本說明視為已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