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退休居留:55 歲門檻、財務條件與續期說明
阿聯酋退休居留為五年期居留。杜拜 GDRFA 列有年滿 55 歲、退休前至少 15 年工作資歷及財務條件;申請人須核對適用要求,核准與續期均依主管機關審核,不是僅憑年齡或退休收入即可取得。
一、什麼是「阿聯酋退休居留」?

阿聯酋退休居留是一種提供符合條件的外國退休人士申請的五年期居留;杜拜 GDRFA 列明無需擔保人,續期仍須符合核發條件:
- .由聯邦 ICP 與各酋長國居留機關(如 GDRFA Dubai、ADRO)共同執行
- .無須雇主或本國親屬擔保,屬於自我擔保型居留
- .居留效期為 5 年,續期須符合相關條件
- .持有人可在阿聯酋合法居住,並可依規定擔保配偶與受扶養子女
最早由杜拜推出「Retire in Dubai」專案,現已透過 ICP 平台逐步擴展為全國適用的退休居留架構,阿布達比並以「Abu Dhabi Retirement Visa」形式納入 Non-Work Visa 之下統一管理。
二、申請條件總整理:

以下為退休居留資格與文件的查核項目;應按申請渠道核對,官方文字存在差異的項目仍待確認。
1. 年齡與工作年資
多項官方與實務資料顯示:
- .年齡: 申請時須 年滿 55 歲
- .工作資歷: 通常需累計 至少 15 年工作經驗(可在阿聯酋境內或境外)
杜拜 GDRFA 及多份針對 ICP 新制的說明,都將「55+」與「15 年工作資歷」列為基礎條件。
2. 財務與資產條件(擇一類別或依各酋長國組合)
聯邦層級與阿布達比 ADRO、杜拜實務大致落在以下三種財務測試之一:
1. 不動產資產
- .在阿聯酋持有 至少 100 萬迪拉姆 以上之住宅不動產(可為一戶或多戶累計)
- .由當地官方估價單或產權證明為依據;部分情況接受有抵押,但已還款金額須達一定比例
2. 金融資產/定存
- .在阿聯酋或境外銀行持有 不少於 100 萬迪拉姆的存款或金融資產
- .阿布達比 ADDED 退休居留頁列明,存款須於居留核發後 60 日內轉入阿聯酋金融機構,已在境內投資該款項者有例外;定存文件須證明存款維持至少 2 年。此為該官方頁的定存說明,不概括其他渠道。
3. 穩定退休收入
- .收入途徑:杜拜 GDRFA 與 ICP 居留核發服務列明年收入至少 240,000 迪拉姆,換算每月平均為 20,000 迪拉姆;政府入口頁另列一般年收入 180,000 迪拉姆,換算每月平均為 15,000 迪拉姆。官方來源尚有差異,適用門檻需向受理機關確認,不能把 15,000 迪拉姆當成杜拜既有居民優惠;以移居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杜拜 GDRFA 收入途徑列明最近 6 個月銀行對帳單,以及官方機關出具的收入來源證明信。
⚠️ 實務上,各酋長國及不同「路線」可能有「資產+收入」的組合要求,或對金額有微調;本篇僅整理常見門檻,實際仍以申請當時的官方公告與系統顯示為準。
3. 其他共通要求
- .有效護照(多見要求效期至少 6 個月以上)
- .無重大犯罪紀錄及通過安全背景審查
- .購買涵蓋阿聯酋的醫療保險
三、申請流程步驟

實務上多由當地授權服務中心或顧問配合操作,以下為一般化流程示意:
Step 1|確認資格與準備文件
- .自我檢查:
- .是否已年滿 55 歲
- .是否有 15 年以上工作經驗
- .是否符合上述任一財務條件
- .準備並掃描:
- .護照、證件照
- .工作資歷或退休證明
- .不動產估價/產權、定存證明或收入證明
- .近 6 個月銀行對帳單
- .健康保險保單
Step 2|透過 ICP/地方平台線上申請
依 U.AE 與 ADRO 說明,阿聯酋退休居留透過 聯邦 ICP 智慧服務平台 受理,並由各酋長國相關單位(如 GDRFA、ADRO)串接:
1. 在 ICP 官網/App 建立帳號(多數情況需使用 UAE Pass)
2. 選擇退休居留相關服務(Retired Resident / Retirement Visa)
3. 線上填寫申請表、上傳文件與支付政府規費
杜拜 GDRFA 列有線上及 Amer 中心送件渠道;退休居留為 5 年期、無需擔保人,續期須符合相關條件。
Step 3|入境許可、體檢與 Emirates ID
核准後,通常會先核發 入境許可(entry permit):
1. 申請人持入境許可入境阿聯酋,或在境內完成身分轉換
2. 安排體檢與 X 光檢查
3. 辦理指紋建檔與 Emirates ID 申請
4. 依主管機關核發通知確認退休居留及其 5 年效期,並完成 Emirates ID 相關程序;ICP 核發流程列明居留核發後接續製發身分證。
Step 4|效期、續簽與寬限期
- .退休居留為 5 年期,續期須維持相關核發條件;ICP 續期服務的退休類文件列有財務證明及有效醫療保險,應按所選途徑核對完整文件。
- .杜拜 GDRFA 退休居留服務頁列明,居留到期或取消後有 60 天寬限期;寬限期不等同已獲續期。
四、親屬部分:配偶與子女可以跟著退休居留嗎?

多家官方說明與新聞指出,退休簽證持有人原則上可以擔保配偶與受扶養子女申請家屬居留,共用同一 5 年期居留資格:
重點整理:
- .可擔保對象:配偶與未成年或受扶養子女(實際年齡與條件依當時規定)
- .家屬居留效期:通常與主申請人的退休居留簽證相同
- .權利範圍:合法居住、就學、申辦日常生活服務(銀行、門號、租屋等)
但需特別留意:
- .家屬居留本身不自動賦予工作權
- .若配偶或成年子女欲在阿聯酋受雇工作,仍需由雇主另行申請工作許可與工作居留,或改走其他簽證路線(如受雇工作居留、綠色/黃金簽證等)
五、阿聯酋退休居留、PR 與入籍:制度定位怎麼看?
1. 是否等於「永久居留(PR)」?
目前阿聯酋整體制度是以 可續簽的多年期居留簽證 為主,而非傳統「終身有效 PR 卡」:
- .退休居留:5 年期,續期須符合相關條件
- .綠色居留(Green Visa):5 年期、可依規定續期且無需擔保人,涵蓋技術工作者、自由工作者及投資或商業合夥人。
- .黃金簽證(Golden Visa):5~10 年期長居,面向高淨值投資者、高階人才
因此,退休居留可帶來「接近 PR 穩定度的長期居留」,但本質仍是有條件、需續簽的居留簽證,不是一次到位的永久居留權。
2. 是否會自動導向阿聯酋護照或入籍?
不會。
- .阿聯酋退休居留不包含入籍或取得護照的權利
- .阿聯酋入籍條件嚴格,多屬特殊貢獻、高階人才或長期特定身分個案,由聯邦層級個別審查
對台灣人而言,一旦涉及申請外國國籍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必須同時遵守兩國國籍法與行政程序,建議務必事先諮詢專業律師。
六、台灣申請人合規提醒:國籍、稅務與資金安全
1. 國籍與居留分流
- .阿聯酋退休居留僅屬「居留身分」,不會自動影響台灣國籍
- .只有在實際申請入籍或放棄國籍時,才會觸及中華民國國籍法
2. 稅務居民與海外所得
- .阿聯酋目前對個人薪資所得不課聯邦所得稅,但你是否仍為台灣或第三國稅務居民,需看居住天數與經濟連結綜合判斷
- .若退休後持續與台灣有大量資金往來或收入來源,建議事先與國內會計師討論海外所得申報與 CRS、反避稅規範等議題
3. 防範「快速辦簽證」詐騙
- .ICP 已公開警示,市面上出現打著「快速黃金/退休簽證」名義的非官方廣告,可能涉及詐騙,應一律透過 官方管道或認可服務中心 辦理
七、常見FAQ
八、結語:什麼時候適合認真考慮「阿聯酋退休居留」?
如果你和你的家人:
- .已經或即將邁入 55 歲以上退休階段;
- .過去累積了足夠工作年資及穩健財務條件(房產、存款或穩定退休金);
- .希望在 稅負相對友善、醫療與治安良好、國際航點密集 的地點展開人生下半場;
- .在意 中長期居留穩定性與家人隨行安排;
那麼,阿聯酋退休居留 就是值得列入評估清單的一條「銀髮長居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