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數位遊牧V簽證:申請條件、文件與活動限制
哥倫比亞 V – Nómadas digitales(數位遊牧)簽證,依第46條涵蓋透過數位及網路方式為境外企業提供遠端服務,或符合哥國利益的數位內容與資訊科技創業。申請須核對護照資格、收入與工作文件、健康保險及其他適用條件;效期最長2年,不得與住所位於哥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從事工作或有酬活動。核准由主管機關審查決定。
一、什麼是哥倫比亞數位遊牧遠距工作簽證?

- .官方類別:Visa V Nómadas digitales(V類數位遊牧簽證)。
- .法源:第5477/2022號決議第46條,涵蓋從哥國透過數位及網路為境外企業提供遠端服務,或符合哥國利益的數位內容與資訊科技創業。
- .適用對象:
- .從哥國透過數位及網路,為境外企業提供遠端服務的受雇工作者;
- .從哥國透過數位及網路,為境外企業提供遠端服務的獨立工作者;
- .計畫從事符合哥國利益的數位內容或資訊科技創業者,並須符合本類申請要求。
- .核心原則:
- .遠端服務分支的服務對象須為境外企業,服務從哥國透過數位及網路提供;此活動分類不等於所得稅來源的認定;
- .本類簽證不得與住所位於哥倫比亞的法人或自然人從事工作或有酬活動。
- .簽證效期最長2年,實際期限由主管機關審查決定;原文「實務上常見1–2年」尚未取得官方效期統計證實。
二、最新收入門檻

本類 V 數位遊牧簽證的收入門檻,以現行法定最低月薪 SMLMV 的倍數計算;以下為 2026 年基數及算式(查核日:2026 年 9 月 27 日):
- .2026 年 SMLMV:1,750,905 COP/月;第 1469/2025 號法令第 1 條所定金額,法院於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告撤銷先前暫停措施。
- .第 46 條第 4 款要求,以銀行對帳單證明最近 3 個月有相當於 3 倍 SMLMV 的最低收入。
- .2026 年 SMLMV 基數的 3 倍算式:
- .以 2026 年基數計算:1,750,905 × 3 = 5,252,715 COP。
- .2026 年基數的 3 倍為 5,252,715 COP;原列約 1,400 美元的概算尚未核實,換算日期、匯率及簽證採認方式均待確認。
第 46 條要求以銀行對帳單證明最近 3 個月有相當於 3 倍 SMLMV 的最低收入,並另須符合遠距工作或創業範圍;原文所稱「平均」算法及「官方與專業機構一致」的依據,尚待確認。
三、申請條件總整理

(一)基本資格條件
本類須符合一般簽證要求及第 46 條的特定資格與文件條件:
- .須持申請時效期至少 6 個月、符合一般文件條件的有效護照,並另外符合本類護照國家或地區限制;
- .本類要求持短期免簽國家或地區所發護照。台灣現列於「有條件短期免簽」清單:依該款須持有效美國或申根國家居留許可,或入境時效期至少 180 日的美國或申根簽證;此條件式免簽如何適用數位遊牧資格,仍須向哥國簽證主管機關確認。
- .遠距工作途徑須從哥國透過數位工具及網路,專為境外企業以獨立或受雇方式提供服務;另有對哥國具利益的數位內容或資訊科技創業途徑,須符合其條件。
- .簽證主管機關可查詢刑事/司法紀錄,或要求申請人提供國籍國或居住國的相關紀錄證明;
- .須持涵蓋哥國境內事故、疾病、孕產、失能、住院、死亡或遣返風險的健康保單,保障期間涵蓋預計在哥國停留的時間。
(二)收入與工作證明文件
第 46 條所列的工作、創業與收入文件,須依申請情形準備:
- .以銀行對帳單證明最近 3 個月有相當於 3 倍 SMLMV 的最低收入;2026 年基數算得 5,252,715 COP。原文「每月」逐月認定及可否採三月平均,尚待確認;
- .由申請人提供服務的一家或多家境外企業出具西班牙文或英文信件,說明:
- .信件須說明與企業的連結類型;如走境外企業股東或共同所有人途徑,另須信件說明其工作以遠距進行;
- .企業信須說明報酬類型;原列薪資金額及支付頻率是否為統一必載內容,尚待確認;
- .出具上述信件的單位須是境外企業;原文所列註冊地是否須另載於信件,尚待確認;
- .自由工作者則提供:
- .如與該境外企業訂有契約,須提供契約;原列發票及收款紀錄是否為所有自由工作者必交或可替代文件,尚待確認;
- .或證明是境外企業的股東或共同所有人,並提出信件說明為該企業進行遠距工作;原列公司註冊與股權證明的固定文件組合,尚待確認;
- .創業者須提交動機信,說明創業計畫,以及已具備或預計取得的財務與人力資源。
四、申請流程步驟
1. 自我盤點與資格確認
- .依第 46 條,以銀行對帳單核對最近 3 個月相當於 3 倍 SMLMV 的最低收入要求;2026 年基數算得 5,252,715 COP。原「最近數月平均」的計算法尚待確認;
- .如採遠距工作途徑,須從哥國透過數位工具及網路,專為境外企業提供服務;另須遵守本類不得與居所在哥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從事工作或有酬活動的限制。
2. 文件準備與翻譯、公證
- .準備有效護照個資頁、近期照片等一般文件,以及銀行對帳單與第 46 條適用的企業信、契約或創業文件;如與境外企業有契約,應提供該契約。
- .如主管機關依第 26 條要求國籍國或居住國的刑事紀錄證明,依通知及外國文件規則準備;台灣證明供哥國使用的完整驗證程序,仍須確認;
- .外國文件原則依第 21 條辦理 apostille 或 legalización,非西班牙文者提供正式西班牙文翻譯;但第 46 條企業信可用英文或西文。銀行證明及對帳單可免 apostille/legalización;如內容使用美洲國家組織的官方語言,且簽證主管機關能完整、清楚認定各部分內容,也可免正式西班牙文翻譯。
3. 線上遞件到哥倫比亞外交部
- .透過哥倫比亞外交部線上平台申請V類數位遊牧(Nómadas digitales)簽證,並按所在地選擇受理機關;
- .完整填寫資料並上傳適用文件,依系統指示繳納審查費;簽證核准後另繳核發費。支付審查費不代表核准;
- .主管機關可要求補件,或通知申請人及支持其申請者接受現場、視訊或電話面談,應依通知辦理。
4. 核准並支付核發費後取得電子簽證(e-Visa)
- .依第101條,主管機關應在已核准簽證的核發費支付後10個工作日內,將電子簽證寄至申請時登記的電子郵件信箱;
- .數位遊牧V簽不在第118條的登記與身分證豁免清單內。效期超過3個月者須辦理外國人登記,年滿7歲者並須申請外國人身分證(Cédula de Extranjería);境外取得簽證者的期限自入境日起算15個日曆日,境內取得者自核發日起算15個日曆日。若先辦電子登記,身分證另須於登記後最遲3個工作日內申請;未滿7歲者僅辦登記。
五、權利、福利與限制
1. 可以做的事
依第5477號決議第46條及相關一般規定,申請與使用本類簽證時應核對下列事項:
- .在哥國透過數位及網路為境外企業提供遠端服務,或從事符合本類規定的數位內容及資訊科技創業;仍受簽證核准活動與第46條限制拘束;
- .預付行動門號須按CRC規定辦理身分資料登記及查核;外國人以護照識別時,業者須登記資料,並得進行後續查核。原文所述租屋、銀行開戶,以及固定電話與家用網路的適用資格、文件及受理條件,仍需逐項確認;
- .第27條允許多次入境與過境;使用時須維持簽證有效並符合入境及核准活動規定,不能只看簽證所列到期日。
- .第46條允許數位遊牧V簽主申請人為符合第93條親屬、經濟依賴及文件條件的家屬申請簽證,核准與否由主管機關審查決定。
2. 明確限制與注意事項
- .不得與住所位於哥倫比亞的法人或自然人從事工作或有酬活動;不能將限制只理解為當地公司發薪。
- .數位遊牧簽證屬V類,依第46條效期最長2年;本類V簽期間不屬第90條按合格簽證年資申請R類居民簽證的累積範圍。
- .稅務居民判定與簽證類別分開:依稅法第10條,任一連續365個日曆日內連續或累計停留超過183日(含入出境日)即符合該項居民條件;跨課稅年度時自第二年度認定,另須核對其他適用條件。
六、親屬與家屬簽證安排
第5477號決議第46條明定數位遊牧V簽主申請人可申請家屬簽證,親屬及文件條件依第93條核對。2026年第989號法令的家庭團聚新制明文排除V類簽證,不將其中新增親屬範圍套用本方案:
- .可申請家屬身分者:
- .配偶或永久伴侶須提出關係證明,並符合第3、93條的經濟依賴及主申請人扶養責任要求;
- .第93條列未滿25歲且經濟依賴的子女,未另列「未婚」要件;恰滿25歲的適用仍須向主管機關確認;
- .第93條另列年逾25歲、有經適當認定且妨礙其經濟獨立的身心障礙子女;第110條亦有身心障礙例外,恰滿25歲的銜接適用仍須確認。
- .家屬簽證效期不得超過主申請人的簽證效期;主簽終止或家屬不再符合依附條件等情形,亦可能使家屬簽證提前終止;
- .依第28條,除觀光與機場轉機簽證外,效期至少90日的簽證允許持有人在核准效期或停留期間就學;子女申請個別公立或私立學校的入學條件、文件與名額仍須向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確認;
- .第93條明定家屬簽證不得工作;希望從事有酬活動者須另取得相應工作授權,不能憑家屬簽證自由工作。
七、與永久居留(R 簽)與入籍的關係
- .數位遊牧簽證屬V類訪客簽;第90條的累積R年資規定適用其所列合格簽證,本類V期間不在累積範圍內。工作、公司股東或所有人、投資人及退休M類則各有法定條件,不能由數位遊牧V身分自動轉換。
- .如規畫日後申請R簽與哥國國籍,須分階段核對下列條件:
- .持數位遊牧V簽期間,須依核准效期與第46條允許的活動停留;評估當地生活並不取代簽證原有資格與活動限制;
- .若另取得符合條件的工作、公司股東或所有人、投資人或退休M簽,第90條所列最低合格累積年限為5年,且須符合簽證有效與連續性規定;新簽證須在前一簽證到期前核發,salvoconducto不構成年資連續。在哥國境內由V轉M的精確起算仍須向主管機關確認,滿足年限也不自動獲准R簽;
- .依第2332號法律,一般自然化須在申請前緊接的5年間於哥國持續設有住所,年資自R簽核發日起算;與哥國人結婚、為其永久伴侶、有哥國子女或經確認有原籍國互惠待遇者可縮短為2年。申請及審理期間須保持R主申請人或家屬身分,申請前單段離境達1年會中斷住所年資,並須符合文件、測驗或免試及其他審查條件。台灣籍個案文件與申請安排仍須確認。
八、常見 FAQ
九、結語:遠端工作與停留安排的申請前核對
規劃在哥倫比亞停留並從事遠端工作時,應分別確認第46條的適用活動、申請資格及核准內容;不能以數位遊牧名稱直接推定所有工作安排均受允許:
收入條件:第 46 條要求銀行對帳單證明最近 3 個月有相當於 3 倍 SMLMV 的最低收入;2026 年基數算得 5,252,715 COP。遠距工作途徑須專為境外企業服務,另有符合條件的創業途徑。原列約 1,400 美元與每月穩定收入的具體認定方式,尚待確認。
停留安排:本類簽證效期最長2年,實際期限由主管機關審查決定;遠端工作須符合第46條活動範圍與限制,不能概括原有所有客戶、公司或團隊的工作均可繼續。
後續居留規畫:持數位遊牧V簽期間仍須符合本類活動與效期規定;日後如考慮工作、投資或退休等M類簽證,須另核對該類資格、申請地點與文件條件,並由主管機關審核,不因有轉換意願即取得M身分。
建議申請前先:
- .整理自己的工作安排與時區配置,確認在哥國生活不會影響日常運作;
- .如自行規劃半年到一年的生活與語言適應期,仍須以實際核准的停留期限及活動限制為前提;
- .諮詢當地移民與稅務顧問,提早規劃後續可能的居留與身分選項。
是否適合在哥倫比亞停留,應按個人工作、生活與稅務安排評估;簽證資格、核准期限及活動限制須各別核對,不能承諾工作或收入不受影響。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 .哥倫比亞外交部 (Cancillería de Colombia)
- .核心內容:哥倫比亞外交部的簽證主管機關負責受理、審查與決定申請;境外由哥國領事機關辦理,境內由波哥大的簽證與移民工作小組辦理。
- .官網搜尋關鍵字: cancilleria.gov.co (路徑:Visas > Tipo V > Nómada Digital)
- .哥倫比亞投資局 (ProColombia)
- .核心內容:ProColombia推廣旅遊、外國投資、非礦業能源出口與國家形象;原文所稱專供國際人才及數位遊牧者、涵蓋稅務居民認定與網路基礎設施的生活指引,其具體文件及現行內容仍待確認。
- .哥倫比亞移民局 (Migración Colombia)
- .核心內容:Migración Colombia負責移民查驗、外國人登記與外國人身分證核發;本類簽證效期超過3個月時,須依登記及身分證的適用年齡、期限與文件規定辦理。
- .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BOCA)
- .核心內容:台灣文件如需領務局驗證,應先經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公證/認證,再由領務局複驗簽章。哥國第 21 條對銀行證明及對帳單設有免 apostille/legalización 的例外;原列扣繳憑單是否適用,以及其他台灣文件供本類申請的完整驗證鏈,仍須確認。
本文已就有明確官方依據的指定項目進行核對與更新,仍有標記待確認的內容,不能視為全文均經官方核實。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專業意見,也不保證核准;個案條件、文件、費用及受理方式仍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