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房產持有人居留卡:申請條件、停留及入境審查說明
您是否厭倦了每次去國外度假都要在海關大排長龍,還要被移民官問東問西、擔心停留天數給太少? 如果您在巴哈馬擁有一棟度假屋,這張「巴哈馬房產持有人居留卡」就是您的通關密語!它雖然不是綠卡,但能讓海關知道「我在這裡有家」。持有這張卡,您與您的家人入境時將享有更順暢的體驗,不再像一般觀光客那樣被嚴格審視。想知道如何為您的海島假期升級嗎?
一、什麼是「巴哈馬房產持有人居留卡」?

所謂「房產持有人居留卡」,指的是巴哈馬移民局依《國際人士土地持有法》第 140 章所發出的年度居留許可卡,給予在自己國家有主要住宅、同時在巴哈馬擁有可居住房產的外國人使用。
依官方說明,這張卡的性質是:
- .屬於「居留許可」的一種,但
- .主要目的是方便合法屋主及其家屬入境與停留,
- .幫助他們在一年內可多次進出巴哈馬,單次停留可長達一年,
- .並免除一般旅客需準備回程機票與維生金額證明的要求。
同時,這張卡本身並不等同於永久居留或國籍,也不自動附帶就業權利。
二、誰適合申請?

較適合考慮巴哈馬房產持有人居留卡的族群包括:
- .已在巴哈馬購買自用或度假住宅,希望
- .每年長期停留、
- .出入境更便利、
- .減少邊境查驗時準備文件壓力。
- .想把巴哈馬住宅當作家庭度假基地或避寒第二居所,但暫時不打算申請永久居留。
- .已經有全球資產配置,想先從「持有房產+居留便利」切入,未來再視情況評估是否進一步規劃經濟永久居留等路線。
不太適合的情況:
- .尚未購買巴哈馬房產,或短期內沒有購屋規劃。
- .主要目標是「取得工作權」或「快速拿第二國護照」──房產持有人居留卡都無法直接滿足這些目的。
三、申請條件與文件要求

依巴哈馬移民局「Home Owner Identification」頁面與最新整理,申請房產持有人居留卡原則上須符合:
1. 基本人身條件
- .為非巴哈馬公民。
- .持有有效護照,效期至少 2 個月以上。
- .無嚴重刑事紀錄,不屬於移民法上的禁止入境類別。
2. 房產及法律基礎
- .申請人必須在巴哈馬擁有可居住的房屋(habitable residence)。
- .該房產需依《國際人士土地持有法》完成登記並取得相關證明(International Persons Landholding Certificate)。
3. 主要文件
根據官方最新要求,申請人通常需提供:
- .填妥並經公證的居留卡申請表(貼上 10 元巴哈馬郵票)。
- .申請信,致巴哈馬移民局局長。
- .政府規費(目前申請處理費為 200 巴幣等級,實際金額以官網費率為準)。
- .體檢報告(距送件日 30 天內)。
- .無犯罪紀錄證明(最近 6 個月內出具,且涵蓋過去 5 年)。
- .兩張 2x2 吋白底大頭照。
- .護照資料頁影本。
- .房產相關證明:
- .註冊買賣契約書(Deed of Conveyance)、
- .房產稅繳納證明、
- .國際人士土地持有證書。
- .婚姻證明與子女出生證明(如需附掛家屬)。
- .境外主要住宅證明:例如原居國房屋保險、貸款文件、稅單等。
所有外國文件如非英文,須提供英文翻譯,並貼附 10 元巴哈馬郵票;翻譯人需具備相關語言能力。
四、申請流程步驟
以下為一般流程示意,實際操作仍須以當時官方規定為準:
步驟 1|完成房產購置與登記
- .在巴哈馬購買住宅,並依《國際人士土地持有法》完成登記,取得土地持有證書。
步驟 2|準備申請文件
- .依前述文件清單備齊證明、翻譯、公證與郵票等。
- .台灣端文件(良民證、出生證明、婚姻證明等)通常須先在台灣完成驗證,再依巴哈馬要求做認證與翻譯。
步驟 3|向巴哈馬移民局遞件並繳費
- .透過當地律師或代理人,向移民局提交申請表與全套文件,並繳交申請處理費。
- .官方提醒:首次申請期間,申請人不宜在巴哈馬境內停留,以免影響案件處理。
步驟 4|審查與核發居留卡
- .移民局會審查房產、身分、背景與文件。
- .實務經驗顯示,審理時間可能數月不等,視案件完整性與政策調整而有差異。
步驟 5|每年續卡
- .居留卡為一年一核發,需每年續卡。
- .續卡時同樣需繳交 200 巴幣等級的處理費、更新醫療與無犯罪證明、繳稅證明等。
五、此居留卡的權利與限制
1. 主要權利與便利
綜合巴哈馬駐倫敦辦事處與官方資料,持有房產持有人居留卡者,通常可享:
- .出入境更方便:通關手續簡化。
- .免附回程機票:入境時通常不再要求出示回程機票。
- .免證明維生能力:入境時免再逐一說明財力證明。
- .停留時間較長:每次可停留最長一年。
- .可附掛家屬: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卡片上註記,隨同屋主入境並居留。
2. 明確限制與風險
- .不是永久居留:這張卡只是一年一申請的居留許可,不等於永久居留證書。
- .不能工作:居留卡持有人及家屬不得在巴哈馬受僱工作;若日後有工作需求,須另行申請工作許可。
- .不直接通往國籍:持有此卡多年本身,並不構成申請巴哈馬公民身分的直接條件。
- .投資與稅務風險:持有房產涉及巴哈馬當地的房產稅、印花稅等,同時台灣稅務居民仍須依台灣稅法申報全球所得,宜事先與會計師討論。
六、家屬與親屬:誰可以一起受惠?
依法律與官方說明,房產持有人居留卡可讓: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
在列名於卡片上,且與屋主同行時,享有同樣入境與停留權利。
需要注意:
- .配偶與子女仍需提供各自的護照、照片、出生或婚姻證明等文件。
- .卡片上沒有被註記的其他親屬(如父母、成年子女),不會因屋主持卡而自動取得同等權利。
- .家屬同樣不得從事受僱工作,若有工作規畫,須另外申請工作許可。
七、能不能靠這張卡拿到永久居留或入籍?
1. 與「永久居留」的關係
- .巴哈馬的永久居留證書(永久居留)是另外一種法律身分,通常需符合:
- .以投資方式申請者,投資金額至少 100 萬巴幣(可為房產或央行債券),且資產需持有至少 10 年。
- .房產持有人居留卡本身:
- .不會自動轉成永久居留,
- .但長期持有房產、維持良好紀錄,有機會在日後以「經濟永久居留」路線另案申請。
2. 與「國籍/護照」的關係
- .巴哈馬國籍制度並未設置「直接以投資換護照」的制度。
- .一般來說,取得國籍至少需先是永久居民,並在當地實際居住一定年限,通過品行與其他審查。
- .對台灣申請人而言,日後如考慮入籍,還會牽涉台灣國籍法與兵役、戶籍、稅務等重大權益,務必另行個案諮詢。
八、常見 FAQ
九、結語:用巴哈馬建立「居留與資產雙基地」
對申請人來說,巴哈馬房產持有人居留卡,是一項以「已持有當地住宅」為前提、專門用來提升出入境與停留便利性的工具。它能讓你在擁有房產的前提下,更輕鬆地帶家人往返海島、停留時間更彈性,但權利範圍清楚、也有相當明確的限制。
如果你本來就規畫在巴哈馬買房,並希望把當地住宅當成家庭度假或避寒據點,同時又能接受每年續卡、準備文件與遵守相關規定,那麼房產持有人居留卡可以成為你的工具箱之一,搭配其他國家的居留或投資安排,一起納入整體的國際資產與生活規畫中。
這張卡的價值,在於提供真正具有全球財務視野的申請人,一種相對穩健、可預期、以實際房產持有為基礎的中長期居留機制。只要在申請前充分理解制度邊界,並與台灣及巴哈馬兩地專業人士討論稅務與法律影響,就能讓這項工具為你的國際布局加分。
官方資訊來源與延伸閱讀
建議優先參考的官方來源(請以實際官網公告為準):
-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 Government of The Bahamas (巴哈馬移民局) 核心職能: 唯一權威指南。請搜尋 "Home Owner’s Identification Card" 頁面。網站詳列申請資格(需持有巴哈馬房產)、所需文件及規費(通常為每年續費)。 官網搜尋: immigration.gov.bs
- .Bahamas Investment Authority (BIA - 巴哈馬投資局) 核心職能: 購屋許可。外國人在巴哈馬買房,依據《國際人士土地持有法》,通常需向 BIA 登記或申請許可,這是取得屋主卡的前置條件。 官網搜尋: bahamas.gov.bs/bia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台灣) 核心職能: 辦理相關文件(如良民證、出生證明、結婚證書)之文書驗證。特別注意: 巴哈馬文件驗證通常由駐邁阿密辦事處兼轄,流程包含:地方法院公證 -> 外交部驗證 -> 駐邁阿密辦事處驗證,務必預留時間。 官網搜尋: boca.gov.tw
本頁內容係依巴哈馬官方管道(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與台灣公開資訊彙整,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巴哈馬或台灣任一方之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建議。此卡僅為「身分識別」便利通關用,不賦予在巴哈馬工作或永久居留的權利。實際申請程序、購屋許可規定及規費金額,請以巴哈馬政府最新公告與台灣合格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