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審閱確認移民廣告部分
  • .公司型態:

GFZA現行申請頁要求已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舊自由區法另載公司與合夥。可接受的組織形式及現行登記依據須向GFZA與ORC核對,不能概括為兩者任選即可獲牌。

  • .股權結構彈性:

GFZA說明可由外國或本地投資人全資持有,也可合資;股權安排不取代企業執照、產業資格及其他適用要求。

  • .資本與營運能力:

GFZA說明自由區制度未訂固定最低投資資本額,但須提出資金或資本移轉證明並具備達成出口要求的能力;這不等於無需資金、無營運義務或保證核准。

(二)外籍高階團隊常見條件

外籍董事、主管或專業人員擬在迦納工作居住,須依職務與身分準備適用的工作及居留申請資料;以下不是完整清單:

  • .提供適用的聘書、任命文件或雇用契約
  • .提供履歷、專業及學歷證明
  • .GIS相關清單列有阿克拉迦納移民診所的醫療報告,須依實際受理要求辦理。
  • .提供GIS要求的母國警察紀錄並接受資格審查;不能一概以長期居住國紀錄代替,也不能只用無重大犯罪概括全部條件。
  • .備妥護照與要求的非公民身分卡文件,依適用類別確認政府規費;身分卡不等於工作或居留許可。

公司稅務與財務文件列於GIS清單,企業亦須遵守自由區執照條件;其對個案許可與續展的影響應依法確認,不能概括為固定合規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