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卡就能搞定生活與工作!【土耳其受雇工作許可】不用另外辦居留證也能合法長住的超方便身分
去土耳其工作,要先辦居留證再辦工作證,光想就覺得頭暈眼花?好消息是,土耳其的制度其實很聰明!只要你獲得了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Work Permit)」,這張卡片本身就直接具備了「居留證(Residence Permit)」的效力。也就是說,你不用跑兩趟機關,一張卡就能讓你合法上班、開戶、租房子。讓我們來看看這張「二合一」的強力證件要怎麼申請。
一、什麼是「土耳其工作許可-一般受雇工作」?

- .工作許可(Work Permit):外國人要在土耳其受僱、領薪工作,必須依《國際勞動力法》向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申請工作許可,否則視為非法工作。
- .等同居留證效力:土耳其外交部與移民管理總署明確說明,有效工作許可在效期內視同居留證,持有人可合法在土耳其居住,不需要再另辦一般居留證;許可到期後通常仍有短暫寬限期可轉換其他居留類型。
- .一般受雇工作路線:指的是外國人被土耳其公司「受僱」任職的標準工作許可,不含獨立專業、綠松石卡、創業投資等特殊類型。
對台灣人來說,可以把它理解成:
先拿到土耳其雇主的工作機會 → 再由雇主幫你申請工作許可 → 在許可效期內,同時擁有「工作+居留」身分。
二、申請條件總整理

1. 外國受僱者(員工)端
一般來說,申請人需滿足:
- .已獲土耳其雇主正式錄取,簽訂勞動契約
- .有效護照與履歷、學歷或專業證照
- .職務與學經歷大致相符
- .無嚴重犯罪紀錄、不構成公共安全風險
提醒:
只有「持有居留證」並不等於可以工作;土耳其官方明確指出,外國人即使已持合法居留,若要受僱工作仍須另外取得工作許可。
2. 土耳其雇主端
雇主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常見包括:
- .公司已在土耳其合法設立並完成稅籍與社會保險登記
- .工作場所依法登記於勞動部系統
- .員工配比門檻(5:1 原則):一般情況下,每核准一名外國員工,工作場所需至少雇用 5 名土耳其公民;部分高營收/特殊產業或找不到同等土耳其人才時,主管機關得視情況放寬。
- .支付不低於該職類別規定的「最低薪資倍數」,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與稅負。
簡單說:
這是一條「公司願意為你負責」的路線──沒有願意出面的土耳其雇主,就無法申請一般受僱工作許可。
三、申請流程:境外 vs 境內

1. 境外申請(人在台灣或其他國家)
依土耳其投資辦公室與官方流程說明:
1. Step 1:向土耳其館處申請「工作簽證」
- .外國人向駐台或最近的土耳其使領館遞交:護照、照片、工作合約等。
2. Step 2:雇主在 10 個工作日內上網送出工作許可申請
- .透過「外國人工作許可電子系統」,上傳公司與員工文件,並以電子簽章確認。
3. Step 3:審查與核准
- .由勞動部審查;核准後簽發工作許可卡,並通知館處核發貼簽。
4. Step 4:入境土耳其並開始工作
- .持工作簽證入境後,領取工作許可卡;在效期內無須另辦居留證。
2. 境內申請(已持居留證在土耳其)
若外國人已在土耳其持有至少 6 個月以上的居留證(部分例外除外),雇主可直接在境內為其申請工作許可,無需再辦工作簽證。
四、效期、續期與更換雇主
1. 工作許可效期
依《國際勞動力法》第 10 條與近期實務:
- .第一次核發:最長 1 年,且綁定特定雇主與職位
- .第一次續期:最長 2 年
- .之後續期:最長 3 年一次
更換雇主(即使職務類似)通常會被視為新案重新審查。
2. 永久工作許可(進階階段)
若外國人:
- .已持合法工作許可或長期居留累計至少 8 年,即可申請「永久工作許可」;即使條件符合,也不代表一定核准。
五、親屬部分:配偶與子女可以怎麼走?
工作許可是給「受僱者本人」用,但其配偶與未成年或受扶養子女,多數情況可透過「家庭居留證(Family Residence Permit)」隨行:
- .可被擔保對象
- .配偶
- .未成年子女
- .受扶養成年子女(需個案認定)
- .基本條件
- .擔保人必須有有效工作許可或居留證
- .家庭總收入至少不低於最低工資,且每位家屬約需達「最低工資三分之一」水準
- .有合適住宿、全家醫療保險、無家庭暴力等相關犯罪紀錄
- .家庭居留效期
- .一次最多核發 3 年,但不得超過擔保人工作許可/居留效期
⚠️ 家屬居留證本身不帶工作權;配偶若要在土耳其工作,原則上仍需由雇主申請自己的工作許可。
六、一般受雇工作許可與 PR/入籍的關係
1. 長期居留(Long-Term Residence)與永久工作許可
依《外國人及國際保護法》與 PMM 說明:
- .外國人若持居留證在土耳其連續合法居住至少 8 年,符合收入、保險與公共秩序等條件,可申請「長期居留證」,性質近似永久居留。
- .另外,持工作許可或長期居留達 8 年者,可申請「永久工作許可」。
兩者都屬於「可申請」而非自動取得,是否核准由主管機關裁量。
2. 一般歸化入籍
依《土耳其國籍法》一般規定,外國人如欲透過「一般居住」路線歸化,通常需:
- .連續 5 年合法居住(離境天數不得過長)
- .足夠收入或職業、無危害公共秩序紀錄
- .具基本土耳其語能力與良好品行
工作許可期間的居留,通常可計入上述「合法居住年限」,但:
即便年限達成,也不代表一定可以拿到 PR 或護照,仍須通過語言、背景、公共安全等整體審查。
七、常見 FAQ
八、結語:什麼時候適合走「一般受雇工作許可」?
如果你是:
- .已拿到土耳其公司的正式 offer
- .或準備以工程師、專業人員、管理職等身分被土耳其公司聘用
- .想要先透過工作穩定落地,再慢慢累積居留年限與職涯發展
那麼,「土耳其工作許可-一般受雇工作」就是最核心、也最符合制度設計的一條路。
本文內容係依土耳其官方管道(csgb.gov.tr 勞動部、土耳其駐外館處)及《國際勞動力法》(International Labor Force Law)公開資料彙整,僅供一般資訊參考。工作許可之核發涉及「聘僱五名土耳其員工」之配額限制(Quota)及薪資門檻,主管機關具有最終准駁權。本內容不構成台灣或土耳其任何一方之法律、稅務、投資或移民建議,亦不構成移民代辦或保證獲准之承諾。實際申請條件與審核標準,請以土耳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CSGB)及中華民國政府最新公告與合格專業人士意見為準。如在台委託有償服務,亦請確認業者已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合法設立及登記。

